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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开招标(招标编号:FZZD2015-NF030)中标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09-17 08: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开招标(招标编号:FZZD2015-NF030)中标公示
经有关部门批准,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南丰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自动化设备(招标编号:FZZD2015-NF03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和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如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中标价格
中标供应商
FZZD2015-NF030
办公自动化设备
1
303738.00
南昌惠商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型号:HP 400 G1 110、HP 246 G4、索尼ILCE-6000L微单、索尼ILCE-5000L微单等。
交付地点:南丰县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质量保证期:为自设备通过最终验收起1年,期间由卖方免费保修,终身维修。质保期之后因日常维修发生的费用,卖方应按最低标准收取。
中标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丰县市西湖区八一大道266号江西省展览中心南五楼第1213号场地
谈判小组名单:朱旻晖、揭国华、谢超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柒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采购单位:南丰县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联系人:花欣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94-822277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南延伸段1533号锦绣华庭2栋2单元1101室
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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