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刘集镇派出所房屋维修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中牟县刘集镇派出所房屋维修改造工程
中标结果公示
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牟县刘集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其中牟县刘集镇派出所房屋维修改造工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5-08-11
二、招标概况:
1.1项目名称:中牟县刘集镇派出所房屋维修改造工程;
1.2项目地点:中牟县境内;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项目规模: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1.5质量要求:合格;
1.6工期: 30天;
1.7标段划分:本建设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8诚信保证金:投标人须递交工程诚信保证金,具体参照牟招文[2013]2号文件有关规定
三、发布招标公告的日期:2015年8月25日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2015年9月16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农业南路与七里河南路东湖宾馆明礼厅
评标委员会名单:王新托、魏克、冯振伟、阴利、张学军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九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报价:1397709.19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30天
项目经理:王留棒
证书编号:豫241111225128
第二中标候选人:
郑州屹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报价:1394001.23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30天
项目经理:崔更学
证书编号:豫241000804280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名称:中牟县刘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1523866096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鲁女士
电 话:18638540834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