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石婆固镇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及下水道工程结果公示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石婆固镇财政所的委托,就延津县石婆固镇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及下水道工程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延津县石婆固镇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及下水道工程
2、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5] 116号
二、项目内容: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作内容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9月16日
评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 张林瑞、沈丽华、王敏、张玉芳、邢庆
五、评审结果:
第1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林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722159.94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万安实业有限公司报价:723059.69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隆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724174.61。
第2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九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271001.63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宏岳建设有限公司报价:271015.99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濮阳市国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272014.07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延津县石婆固镇财政所
联系人:邢先生 电话:158361000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403736006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延津县石婆固镇财政所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