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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所需沁阳市2015年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监理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09-15 18: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沁阳市2015年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监理(二次)开标会议于2015年 9月14日9时00分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沁阳市2015年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监理(二次)

采购编号:QYZFCGGCZB0201506033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水利[2015]-039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57600.00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李学伟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JLG200644011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建监理安全11231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64880.00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陈鹏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JLG200924008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建监理安全11347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宏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54800.00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陈萍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JLG200924024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建监理安全15312号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17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沁阳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391-5613323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568791

沁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5614066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沁阳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391- 59348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女士

电  话:0391-3580909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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