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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公安局“手机取证设备(2015年政法专款)”公开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5-09-15 16: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许县招政采公字〔2015〕44号
许昌县公安局“手机取证设备(2015年政法专款)”公开招标
结果公告
一、招标项目及编号:
1、项目编号:许县招政采公字〔2015〕44号。
2、项目名称:手机取证设备(2015年政法专款)。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主要为许昌县公安局手机取证设备采购,主要包括取证设备、分析系统以及数据擦除工作站等设备及软件采购。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该项目招标公告于2015年8月1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县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等有关网站公开发布。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15年9月15日 9:30。
2、评标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169室。
3、评标委员会名单:李文华、杨志伟、刘占民、杨锦钊、杨晓东。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盈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945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许昌市海康盈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968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永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97500.00。
六、联系事项:
1、许昌县公安局,杨晓东18637463588。
2、许昌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0374-5113080。
3、许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374-5150706。
4、许昌县监察局0374-5132138。
七、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有关规定,各有关当事人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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