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人民法院集控中心信息发布设备及办公设备项目变更公告
睢县人民法院集控中心信息发布设备及办公设备项目
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睢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睢县人民法院集控中心信息发布设备及办公设备项目(招标编号:睢财采代【2015】069号)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进行变更:
原公告: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申请人须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含四级)资质、具有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供货商,且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
3 、所有产品均为合格产品,且有合法正规的供货渠道;主要设备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4 、近三年内合同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同类项目供货业绩 3 个以上(同类项目供货业绩系指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在商丘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具有专门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响应时间在 2 小时之内(以租赁合同作为参考依据)。
6、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包含三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建筑智能化三级资质
3、为了保证设备系统整体性、稳定性技术要求,所投产品拼接屏、高清解码控制器、管理平台设备为同一品牌,并提供原厂商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厂商公章(开标时提供),提供LED厂商具有BS476-7防火认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开标时提供)
4 、近三年内合同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同类项目供货业绩 3 个以上(同类项目供货业绩系指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在商丘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具有专门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响应时间在 2 小时之内(以租赁合同作为参考依据)。
6、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8室报名。报名时须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投标人资格所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证件报名时携带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睢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3707062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7739771973
四、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