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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忻城县2015年生态乡村项目屯级道路建设工程(二)(XCZC2015287-2J)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4 11: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名称:忻城县2015年生态乡村项目屯级道路建设工程(二)

二、项目编号:XCZC2015287-2J

A标段:古蓬镇三浪村二级路至弄光屯〔2.44KM硬化路〕;

B标段:古蓬镇三浪村二级路至内浪屯〔1.1KM硬化路〕,北更乡弄兰村四级路至六老屯〔1.25KM硬化路〕,北更乡加猛村四级路至弄沌屯〔0.743KM硬化路〕。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发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间:2015982015910

五、竞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911日北京时间1600

六、成交结果公告时间:2015914

七、成交结果:

A标成交单位:广西忻城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A标成交单位地址:广西忻城县鞍山路22

A标成交金额:柒拾柒万玖仟零肆拾捌元正(¥779048.00元)

A标成交工期:60日历天

B成交单位:广西忻城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B标成交单位地址:广西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34

B标成交金额:玖拾捌万捌仟零伍拾叁元正(¥988053.00元)

B标成交工期:60日历天

八、谈判小组成员:杨祖群(组长)、曾诚  石蓝谋(业主评委)

九、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韦

联系电话:0772-5516918        

FAX0772-5516918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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