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09-10 15: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潢川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潢川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潢川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潢公采[2015]031号
二、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业务装备采购(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酒精测试仪、读写机具、
高拍仪等),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网监办案业务装备(故障硬盘取证专用设备等)采购,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公告发出日期及网站:2015年8月19日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9月9日
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五、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远方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68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天利合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94886.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中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97838.00元。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浦侦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79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楠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88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三洲科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8400.00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潢川县公安局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5237671797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8号一单元19楼46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毛先生
电 话:0371-60170205 18538279993
电话/传真:0371-60170205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质疑证明文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15 年9月10日
一、项目名称:潢川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潢公采[2015]031号
二、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业务装备采购(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酒精测试仪、读写机具、
高拍仪等),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网监办案业务装备(故障硬盘取证专用设备等)采购,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公告发出日期及网站:2015年8月19日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9月9日
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五、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远方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68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天利合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94886.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中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97838.00元。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浦侦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79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楠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88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三洲科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8400.00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潢川县公安局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5237671797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8号一单元19楼46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毛先生
电 话:0371-60170205 18538279993
电话/传真:0371-60170205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质疑证明文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15 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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