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厅直单位用车办理2015-2016年度保险项目(废标后重招)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公安厅委托,就其厅直单位用车办理2015-2016年度保险项目(废标后重招)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询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厅直单位用车办理2015-2016年度保险项目(废标后重招)
招标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15-412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内容 | 数量(辆) | 备注 |
1 | 厅直单位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 332 | / |
2 | 厅直单位用车车船税代交 | 236 | 代交车船税费用162720元人民币 |
三、询价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5年8月19日及2015年9月6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询价公告及废标后重招询价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9月9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3楼东侧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娄国辰、郭品、吴新
五、中标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
成交金额:351787元人民币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0371-86010635
传真电话:0371-69131088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邮政编码: 450002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0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