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公安局电脑和照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延津县公安局电脑和照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延津县公安局电脑和照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5】085号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包括台式计算机30台、便携式计算机20台、照相机20台、数码摄像机2台、专业照相机1台、激光测距仪4台、不间断电源1套、手持式身份证识别仪1台。具体内容及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9月8日
评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评审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新乡市速龙电脑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新乡市睿倍达商贸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新乡市恒运电器有限公司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延津县公安局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373-769293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1-63977434 15937165815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点击下载]
延津县公安局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