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首饰艺术实训室设备购置及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DJY15110107HG079)中标(成交)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首饰艺术实训室设备购置及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GDJY15110107HG079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包括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等)
1.采购数量:一批 2.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等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采购代理机构于2015年8月11日在公开的媒体:http://www.gdjycg.com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hed.edu.cn(广东省教育厅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fen.com.cn(中国财经报网)发布了招标公告。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1年9月8日
2.评审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61号9楼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 陈孔亮
4.评审委员会成员: 李瑜煜、陈秉均、詹前扬、徐禹(包一)、陈红杰(包二)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包一: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首饰艺术实训室设备购置及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JY15110107HG079 评审日期:2015年9月8日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价格得分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比例(40%) | 比例(40%) | 比例(20%) | 100% | |||
1 | 深圳市誉宝首饰器材有限公司 | 40.00 | 36.00 | 17.00 | 93.00 | 1 |
2 | 深圳市进升辅料有限公司 | 39.96 | 30.33 | 9.00 | 79.29 | 2 |
3 | 佰纳勤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 39.94 | 30.67 | 8.67 | 79.28 | 3 |
包二:
项目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首饰艺术实训室设备购置及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JY15110107HG079 评审日期:2015年9月8日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价格得分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比例(40%) | 比例(40%) | 比例(20%) | 100% | |||
1 | 广州市红图仪器有限公司 | 39.86 | 38.33 | 15.00 | 93.19 | 1 |
2 | 广州市德博仪器有限公司 | 40.00 | 32.33 | 11.00 | 83.33 | 2 |
3 | 广州志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39.64 | 29.67 | 11.00 | 80.31 | 3 |
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包一:深圳市誉宝首饰器材有限公司、包二:广州市红图仪器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包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贝四路42号万山珠宝园1号厂房8层8003号、包二:广州天河车陂西路212号7楼8708
3.中标(成交)金额: 包一:¥360,310.00(人民币叁拾陆万零叁佰壹拾元整)、包二:¥193,280.00(人民币壹拾玖万叁仟贰佰捌拾元整)
4.报价明细:
包一: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总报价 1 深圳市誉宝首饰器材有限公司 ¥360,310.00 2 深圳市进升辅料有限公司 ¥360,700.00 3 佰纳勤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360,830.00 包二: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总报价 1 广州市红图仪器有限公司 ¥193,280.00 2 广州市德博仪器有限公司 ¥192,620.00 3 广州志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194,350.00
采购人确定非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需说明理由: 无
十、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杜娟 采购人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020-37619082-800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杜娟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电话:020-37619082-800 项目负责人电话:
十一、文件公示/下载: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首饰艺术实训室设备购置及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或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