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厨具设备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9 08: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项目名称: | 厨具设备采购 | ||||||||||||||||
2、项目编号: | 福顺恒[2015]政招字第A-125号 | ||||||||||||||||
3、采购人名称: | 福建师范大学 | ||||||||||||||||
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 ||||||||||||||||
项目负责人: | 福建师范大学 | ||||||||||||||||
联系电话: | 22867613 | ||||||||||||||||
4、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四层五层 | ||||||||||||||||
项目负责人: | 黄敏 | ||||||||||||||||
联系电话: | 0591-28315280 | ||||||||||||||||
5、招标公告日期: | 2015年08月10日 | ||||||||||||||||
6、定标日期: | 2015年09月08日 |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合同包1:福建佳厨厨具有限公司、福州三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所投设备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属于重大偏差。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有重大偏差的,应认定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 ||||||||||||||||
8、中标(成交)情况: | 本项目合同包1共 6家公司参与投标,其中福建佳厨厨具有限公司、福州三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所投设备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属于重大偏差。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有重大偏差的,应认定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福州洪盛酒店设备有限公司和福州榕兴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所投货物为同品牌同型号;福州榕兴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和福州榕兴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福州榕兴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通过第一阶段技术商务部分评标的“多家代理商”中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唯一有效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价格部分评标。”因此,福州洪盛酒店设备有限公司、福建省闽侯县南粤厨房设备有限公司进入第二阶段价格部分评标。 由于进入第二阶段价格部分评标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合同包1流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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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评标委员会名单: | |||||||||||||||||
采购人代表: | 赵修建,李明杰 | ||||||||||||||||
评审专家: | 张建丽,何希耕,王东闽,沈洁梅 | ||||||||||||||||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015年09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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