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钟山县河东新区一期道路(第二阶段)利塘二路工程施工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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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河东新区一期道路(第二阶段)利塘二路工程施工 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钟山县河东新区一期道路(第二阶段)利塘二路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ZSZFCG2015工字256号
开标时间:2015年9月7日北京时间09:30分
发布公告时间: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16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推荐: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招标单位委托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所有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了慎重的评定;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陆佰肆拾柒万伍仟伍佰捌拾圆叁角柒分(¥6,475,580.37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陆佰肆拾捌万伍仟叁佰伍拾圆整(¥6,485,350.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陆佰肆拾捌万柒仟肆佰壹拾捌圆叁角陆分(¥6,487,418.36元)。
工期 (日历天):240日历天。
评标委员会成员:丁荣来、王玉华、陈典高、梁绍军、李向春(业主评委)
招标单位:钟山盛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启生
联系电话:0774-8985666
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2、质疑电话: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小可 电话/传真: 0774-5282013/18778427892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或投诉的时间。
(6)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署名,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