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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项目 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8 17: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农业厅委托,就河南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项目

1.2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 1277 号;

  •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A包简要说明

2. 1、招标范围:《根据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2015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能环〔2015〕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环〔2015〕34号),河南省农村能源环境保护总站组织开展2015年度全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工作。项目中涉及土壤样品、农产品检测分析任务,需要检测机构提供土壤样品重金属指标检测分析服务。

 2.2采购数量及质量要求:郑州市300个样品,开封市287个样品、洛阳市665个样品、平顶山市250个样品、安阳市744个样品、鹤壁市69个样品、新乡市617个样品、焦作市429个样品、濮阳市250个样品、许昌市250个样品、漯河市400个样品、三门峡市265个样品、商丘市957个样品、周口市600个样品,驻马店市1652个样品、信阳市1450个样品、南阳市1794个样品、济源市146个样品、兰考县50个样品、汝州市131个样品、永城市130个样品、新蔡县100个样品、邓州市247个样品、固始县220个样品,合计12003个样品。

质量要求:质量控制工作必须符合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

(二)B包简要说明

2.3、招标范围:为初步建立全省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预警体系,顺利开展农产品产地安全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指导政府、农业部门编制农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提升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在全省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的基础上,开展全省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疑似区主要农作物协同调查监测。按照《技术方案》的要求,采集制备、流转检测农产品样品。

2.4采购数量及质量要求开封市113个样品、洛阳市135个样品、安阳市56个样品、鹤壁市31个样品、新乡市683个样品、焦作市71个样品、三门峡市735个样品、商丘市43个样品、驻马店市148个样品、信阳市250个样品、南阳市406个样品、济源市304个样品、汝州市11个样品、邓州市3个样品、固始县8个样品,合计2997个样品。

质量要求:主要标的的质量要求:质量控制工作必须符合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

2.5、预算金额: 455万元,其中:A包 345 万元,B包110万元;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5年8月1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同时发布。

  • 评标信息:

4.1评标日期:2015年9月8日上午9时30分整

4.2评标地点: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开标室

4.3评标委员会名单:

杨国政、刘春元、王汉民、徐景文、文雁成、莫 克、吴国林

五、中标信息:

5.1 定标日期:2015年9月8日

5.2 A包中标供应商名称: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

5.3 中标供应商地址:西安市雁塔北路100号

5.4 中标金额:3336834.00

5.5主要标的的质量要求:质量控制工作必须符合《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

5.6中标的数量:合计12003个样品

5.7 B包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5.8中标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11号12幢1单元1层1号

5.9中标金额:989010.00

5.10主要标的的质量要求:质量控制工作必须符合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

5.11中标数量:合计2997个样品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农村能源环境保护总站

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17937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7号省农业厅12楼省农村能源环境保护总站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697076

传  真:0371-63976535

联系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河南省农村能源环境保护总站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8日             [点击下载]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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