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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南沙开发区房屋征收服务企业库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8 10: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的委托,于2015 9 2 日就项目名称(TPA[2015]-ZB/B2-043)采用 采购方式 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房屋征收服务企业库

三、项目编号:TPA[2015]-ZB/B2-043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包括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等)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房屋征收服务企业库

项目编号:TPA[2015]-ZB/B2-04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一、项目简介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于20157月接受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州南沙开发区房屋征收服务企业库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内容如下:

   项目简要内容:

项目内容

采购品目编号

数量

采购限价

广州南沙开发区房屋征收服务企业库

C9999

(其它服务类)

一项

/

 

二、招标、投标基本情况:

   (一)招标公告发布及供应商报名
   
本次招标于201588日在公开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www.wangta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公告。至201591日共有以下 17家单位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详见附件1《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二)评委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2名业主代表和5名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共7名组成。政府采购评标专家201591日在广州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名单详见附件2《评委签到表》)。

(三)开标
 
   201592945投标截止,在广州市科学城科汇金谷科汇二街7号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开标。 16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见附件3《开标签到表》和附件4《收取投标文件登记表》)。唱标前项目工作小组人员(详见附件5《工作人员(监管人员)名单表》)首先检查了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按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唱标。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对开标过程进行了记录,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详见附件6《开标记录表》)。

 

    三、评标情况如下: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认真阅读了招标文件和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的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分析、对比和评价,基本情况如下:

(一)初步审查表
   
评标委员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16家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审查,共有15家投标单位通过了初步审查,其中广州房实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具体情形为:不符合初步评审表中“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的条款,(详见附件7:《初步审查表》项目工作组对初步审查结果进行了汇总。初步审查汇总表》)。

(二)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第一点中第2点规定:“如果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15家,将直接确定这15家为资格中选人,不需再进一步进行综合评审。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15家的,将对所有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取综合得分最高的前15家单位作为广州南沙开发区房屋征收服务企业库的资格中选人。”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按《初步评审表》的评审结果,将向委托人(即招标人)推荐如下15名投标人为资格中选人,名单如下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1

汉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广州市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

佛山市卓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

从化市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

广州鸿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

广东卓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

广州市天河建安建筑有限公司

 

8

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

 

9

广州市海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

广州市江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

广州市安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12

广东宏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

广州广荔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14

广州市荔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5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注:本表投标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2015年9月8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www.wangta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9月2日                     

2.评审地点: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 袁旖旎            

4.评审委员会成员: 廖源、王钰梅、张湘菊、刘劲松、梁国辉、谭俊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评标委员会按《初步评审表》的评审结果,将向委托人(即招标人)推荐如下15名投标人为资格中选人,评审结果名单如下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1

汉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广州市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

佛山市卓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

从化市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

广州鸿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

广东卓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

广州市天河建安建筑有限公司

 

8

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

 

9

广州市海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

广州市江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

广州市安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12

广东宏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

广州广荔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14

广州市荔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5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注:本表投标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汉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卓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化市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鸿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卓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建安建筑有限公司、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海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江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安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宏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广荔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广州市

3.中标(成交)金额: 0.00 

4.报价明细: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房屋征收服务企业库                  
项目编号:TPA[2015]-ZB/B2-043 
开标地点: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592945
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密封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投标单位
签名确认
1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完好已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广州市恒嘉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截至时间止,未递交投标文件视为弃权。 
3汉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完好已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广州市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完好已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佛山市卓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完好已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从化市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完好已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广州鸿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完好已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广东卓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完好已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广州市天河建安建筑有限公司完好已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0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完好已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广州房实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完好已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广州市海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完好已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3广州市江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完好已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4广州市安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完好已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5广东宏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完好已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6广州广荔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完好已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7广州市荔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完好已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采购人确定非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需说明理由            

十、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谭工   采购人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  87572045转8760            联系电话: 020-39910445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周小燕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王小姐   

项目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电话:   

十一、文件公示/下载:广州南沙开发区房屋征收服务企业库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或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5   9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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