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十三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中标公告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就郑州市“十三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十三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
1.2 招标编号:郑财公开(2015)C-68号
2.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于2015年8月3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恒信咨询网》发布招标公告。
3. 评标信息
3.1 评标日期:2015年9月2日
3.2 评标地点:桃李园大酒店一楼会议室(郑州市丰产路与东三街交汇处)3.3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徐连利、徐虎泼、朱灵峰、陆建平、张传政、乔俊国、王肃豫、任雁雁、谷欣、魏杰、刘绪宝、乔爽、汪丽霞、宋东升、蒋再华、禹洁、曹恒敏、谢击战
4. 中标信息
1标段
中 标 人: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298号
中标金额:100000元
2标段
中 标 人: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298号
中标金额:100000元
3标段
中 标 人: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298号
中标金额:100000元
4标段
中 标 人:河南省工程咨询中心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22号
中标金额:100000元
5标段
中 标 人: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508号
中标金额:100000元
6标段
中 标 人:郑州中网宝泰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代庄街西航北路北8号楼1单元2007号
中标金额:100000元
7标段
中 标 人:河南优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26号院1号楼2单元15层15D号
中标金额:98500元
8标段
中 标 人:郑州大学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中标金额:100000元
9标段
中 标 人:河南省工程咨询中心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22号
中标金额:95000元
10标段
中 标 人: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298号
中标金额:98000元
11标段
中 标 人:河南工业大学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100号
中标金额:99000元
12标段
中 标 人:河南工业大学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100号
中标金额:99000元
13标段
中 标 人:河南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6号楼2单元13层01号
中标金额:100000元
14标段
中 标 人:河南省工程咨询中心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22号
中标金额:100000元
15标段
中 标 人:河南省工程咨询中心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22号
中标金额:98000元
16标段
中 标 人:郑州大学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中标金额:100000元
17标段
中 标 人:郑州大学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中标金额:100000元
18标段
中 标 人:郑州大学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中标金额:100000元
19标段
中 标 人:郑州大学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中标金额:100000元
20标段
中 标 人:河南省工程咨询中心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22号
中标金额:100000元
21标段
中 标 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91号
中标金额:100000元
22标段
中 标 人:河南大学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区明伦街85号
中标金额:100000元
23标段
中 标 人: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298号
中标金额:100000元
24标段
中 标 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
中标金额:100000元
25标段
中 标 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
中标金额:100000元
5.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王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81187
招标机构名称: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西三环与电厂南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四号楼D座七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王女士
电话/传真:0371-86688490、8668849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