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侦勘合一设备采购
采购结果公示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一标段为:勘查灯、足迹灯、多波段光源;二标段为:现场快录系统、勘测通;三标段:勘察箱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供应商须具备符合本项目招标条件的单位;(3)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资格;(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代理商须出具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上一篇:郑州人民广播电台全媒体生产平台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下一篇: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第四监狱2015年度大伙房禽蛋类定点供应商选定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