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电子耗材及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5〕1909号)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19:27: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 |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电子耗材及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 | NMGTF-2015-720 | 采购编号: | 包采公〔2015〕1909号 | 招标公告日期: | 2015年07月31日 | 评审日期: | 2015年08月31日 | 公示日期: | 2015年08月31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办公用品生产或经销范围,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货物、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银行信誉和财务状况; 5、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 | 采购人地址: | 东河区和平路3号 | 采购人联系人: | 李工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6981858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A座101室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01716660052501052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建设银行包头鹿城支行 | 项目负责人: | 高曼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5354901928 | 采购文件: | 耗材招标文件(定稿).doc | A | 2015年08月31日 | 电子耗材:18 办公用品:18 | 包头市德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东河区新兴大街园中园22号底店 | | | 中标标的信息 |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电子耗材及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 电子耗材及办公用品 | 采购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规定,并且达到招标人满意,所供商品必须为全新原装正品。接到甲方通知一个工作日内到货,具备使用条件。 | 1 | 电子耗材:18 办公用品:18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方中纯 施磊 乔如刚 贾俊玲 闫炳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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