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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水务局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报告编制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11: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莞市通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水务局的委托,就“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项目(项目编号:东采公〔2015〕702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东采公〔2015〕702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769-23164455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汇峯中心H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吴先生0769-2283079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一、项目概述

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召开的“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视频会议部署,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规计〔2014〕101号)、《关于开展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水规计〔2014〕28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东莞市水务局拟开展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十三五”时期,是东莞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要求,加快东莞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建设的重要时期,是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的攻坚时期,科学编制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以水务整体提升引领经济社会转型、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对于打造美丽东莞、幸福东莞、升级版东莞制造,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包括《东莞市水务“十三五”规划》的文本及附图。规划报告要在全面总结与评价“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水务工作的新要求,深入贯彻中央近期作出的一系列关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战略谋划,以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为出发点,切实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强重点规划问题研究,提出规划基本原则与目标,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约束力,结合“十三五”期间水务预算投入情况,研究提出“十三五”水务建设的总体布局、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等。

二、项目主要内容

1、“十二五”规划回顾和总结

(1)总结与评价

全面总结“十二五”规划目标、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并对“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在此基础上分析评价“十二五”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

(2)薄弱环节与存在问题分析

在全面总结“十二五”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的基础上,对东莞市水务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与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找准主要矛盾,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

2、“十三五”水务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需求分析

(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城市发展规模,结合水务“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预测未来五年河道整治及区域除涝的发展需求;

(2)根据加强建设民生要求,分析研究未来五年水资源需求,主要有水资源开发需求、供水需求、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需求和水生态资源需求;

(3)根据东莞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要求、绿色水乡打造需求及生态园建设安排,分析公众对城市水生态文明、水生态环境的需求;

(4)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城市发展规模,分析研究应对气候变化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能力需求。

3、确定“十三五”时期水务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布局

提出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思路,确定“十三五”时期水务发展的总体目标,科学确定指标体系,结合东莞市的特点和水务发展的重点,贯彻习总书记新时期治水思路的要求,以开阔的视野和新的理念审视水利发展面临的水旱灾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等重大新老水问题。

4、结合“十三五”期间水务预算投入情况,研究提出“十三五”水务建设的主要任务

(1)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与管理。完善流域防洪体系,尽快消除中小河流、病险水库等薄弱环节,加快推进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推进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建设,全面升级我市防洪减灾体系。

(2)排水防涝体系建设。推进市区防水排涝体系建设,完善内涝整治工程。结合在编的《东莞市治涝规划》,提出重点涝区治理方案。

(3)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构建节水型社会,提出行业节水措施,完善水价制度的方案。统筹安排水源工程建设,重点推进江库联网二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全市供水保障工程建设,逐步形成配置合理、安全可靠、多水源互补的水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和管网互连互通、调控自如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4)水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内河涌综合整治,加强石马河、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推广水生态修复技术,促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重点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

(5)水环境污染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系统,全面完成截污主干管网收尾,分期推进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积极推进污水处理标准提升工作 ,促进污水分散处理设施建设,推行“库长制”的水库水污染防治制度,加强水库污染控制和生态修复。

(6)水利信息化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坚持科学布局、优化资源的原则,建立健全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水利信息化体系,搭建智慧水网,注重科技创新,以水务科技进步推进水务现代化建设。

(7)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在认真做好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直补资金规划的同时,从东莞实际情况出发,整合各方资源,突出后期扶持重点,集中解决特困移民生存环境恶劣、居住不安全问题;注重移民生产扶持开发,全面实施移民增收计划;因地制宜开展移民美丽家园建设行动,进一步改善移民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提高移民生活质量。

(8)水务改革与管理任务。继续深化市级水务一体化改革,紧紧围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契机,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和水价机制,开展水定价政策改革和水定价机制改革。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拓展社会投资渠道,努力构建以政府投入为主,以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

(9)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做好水务人才使用、培养、储备等,努力打造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水务团队,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完善运行机制,着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团队合力,着力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整体活力,加强对水务系统干部职干部法治思维方式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着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队伍建设。

(10)加强能力建设。重点围绕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水利科技应用和推广、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水利信息化建设、水利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加强我市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三、规划范围、年限和主要依据

(1)规划范围:东莞全市32个镇区,土地面积约2465平方公里。

(2)规划年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主要规划目标展望到2030 年。

(3)主要依据:广东省、珠三角、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各相关专项规划及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工作大纲。

四、成果提交要求

(1)资料收集整理:全面收集有关的水务建设统计资料和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以及近几年已编制完成的相关城市发展及专业规划,水务建设项目有关前期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资料,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料和规划,为现状分析评价提供资料基础。

时间和工作要求:中标1个月内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对资料收集整理情况、水务现状评价、十二五规划工作评价等方面内容进行汇报。

(2)报告编制:根据东莞市水务建设状况和目前的形势,紧密结合规划思路报告,按照制定的“十三五”目标和总体思路,提出水务发展工程与管理政策,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打造“平安水务、优质水务、和谐水务、法制水务”。

时间和工作要求:中标2个月内完成报告编制初稿,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中间成果后30天内分别听取有关专家、政府部门或有关单位的意见,形成《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中间成果咨询意见。编制单位在收到《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中间成果的咨询意见后1个月内,根据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对规划报告中间成果的咨询意见进行修改。

(3)成果提交:规划成果应充分征求各方意见,依计划按时提交最终成果,通过市水务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提交的最终成果资料为《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文本及附图。

时间和工作要求:①中标5月内完成专家评审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②编制单位协助招标人在中标7个月内按照相关要求向审批部门报审,并积极跟进审批进程,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规划报告》的批复。

(4)成果编制要求:

1)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及附图。文本报告应准确、完整地表达规划研究的意图和内容,规格为A4,内含附图缩印件。成果均应制作成计算机文件,文本采用Microsoft word的格式文件、附图采用dwg的格式文件。提供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一套。

2)文本报告及附图必须清晰完整。

3)规划成果(含中间成果)所使用的文字必须为简体中文。

五、项目工期

项目工期:7个月,在项目开展期间安排两次市外调研工作。

六、报价要求

应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报价,主要包括项目开展期间,完成全部项目工作任务(不含调研费)所需要的服务费,包括前期招投标费、报告编制费、装订费、出车费等。

七、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20%;

(2)提交初步成果后支付合同价的40%;

(3)通过专家评审后,提交修改成果后支付合同价的30%;

(4)完成报批工作后支付剩余10%的款项。

八、验收要求

通过由东莞市水务局组织的项目验收专家评审验收会。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东莞市通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A幢4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小姐0769-2316445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07月29日

中标日期:2015年08月21日

总中标金额:89.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东莞市东城峡口东莞大堤防汛大厦1楼 89.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刘行实、钟劼、毕莹、黎海波、杨文娟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报告编制服务项目1项

中标总价:人民币捌拾玖万贰仟元整

服务期限:7个月

 

六、其它补充事宜

 

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入围价格:89.0 万元(人民币)

价格调整规则: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优惠条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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