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公安局警用无人机项目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8 16: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城县公安局警用无人机项目
结果公告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为方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方城县公安局警用无人机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协商、确定供应商,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方城县公安局警用无人机项目
采购编号:ZC-D-20150810-050
二、采购公告媒介
本项目采购结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发布。
三、采购信息:
谈判时间:2015年8月27日
谈判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采购小组人员:程义 张文军 王青宇 王岩超
四、成交信息
成交人:天津全华时代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交价:88万元
成交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开发区上海街18号
成交内容:警用无人机设备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方城县公安局
联系人:倪先生 袁先生
联系电话:0377-67232260转36819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青年路145号升龙环球大厦C座260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9339576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方城县公安局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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