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丹县南星公司改制职工工矿棚户区改造八兴安置小区项目主体工程设计项目(GXJLNDJ20150809)成交公告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南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10:30分就南丹县南星公司改制职工工矿棚户区改造八兴安置小区项目主体工程设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丹县南星公司改制职工工矿棚户区改造八兴安置小区项目主体工程设计
二、项目编号:GXJLNDJ20150809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竞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7日上午10:30分
五、成交结果公告时间: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8日(共7个工作日)
六、成交结果:
成交人:广西恒企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伍拾叁万伍仟元整(¥:535000.00 元)
成交人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238号大帝宾馆北面第七层711房
邮编:530022
成交内容:南丹县南星公司改制职工工矿棚户区改造八兴安置小区项目主体工程设计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
专家评委名单:申长宝、谭雄秀
业主评委:韩军
八、说明: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当地财政部门投诉。
2、联系方式:南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南丹县金叶街12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 0778-7212425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广西河池市百旺开发区同德路一巷5号二楼)
联系人:费工 电话:0778-2275211 传真:0778-2275211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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