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移动警务执法室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7 18: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1202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的委托,就其移动警务执法室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移动警务执法室采购项目

二、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585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827日上午9:00

评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评标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邹澎、李保法、刘美琴、李玉华、张舸、彭飞、班钦锋

四、中标信息:

中标人:河南豫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7990500元人民币。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1

序号

部分中标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1

车身、外壳

森源、

**高(mm)★6000×2300×3200

轴距(mm3700

前轮距/后轮距(mm1786/1700

21

50000

自签订合同起15个工作日内交货

2

触屏显示器(电脑一体机)

和仕佳、HSJ-SYHM-

1201-C

21

15000

3

防弹衣

卫富、WFFDY

42

2500

4

后置会议沙发

宇奇、2100*60*80

21

3200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633859099

联系地址:郑州市索凌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传真)电话:0371-65950225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附件:招标文件

                                     一五年八月二十七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