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专用设备采购成交公告项目编号:YZZC2015J1047-DC
一、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YZZC2015J1047-DC
三、项目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四、成交公告公示日期:2015年08月25日至2015年09月02日(七个工作日)
五、评标信息:
截标时间:2015年08月24日10时00分
截标地点:河池市文化广场金泰豪庭观岚阁B座17楼1705室。
专家评委:兰玉梅、唐启焕;业主评委:韦日健
六、成交结果:
A标段:
成交单位名称:广西宜州市九丰农资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宜州市庆远镇龙溪大道(原铁路房建段内)
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陆万陆仟元整(¥66000.00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10日内
B标段:
成交单位名称:江苏丰山农化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王港闸南首
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拾柒万捌仟肆佰元整(¥178400.00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10日内
七、本次招标的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董工 0778-2273705 传真:0778-2273737
3.联系地址:河池市文化广场金泰豪庭观岚阁B座1705室。
4.邮编:547000
八、公告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宜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投诉。
2、质疑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均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3、监督管理部门:
宜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8-3188779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