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源调查及排放清单研究项目成交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于2015年6月15日就顺德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源调查及排放清单研究项目(项目编号:0851-1561FS01CL60)采用单一来源谈判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顺德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源调查及排放清单研究项目
三、项目编号:0851-1561FS01CL60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谈判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单一公示日期及媒体:于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登载单一公示。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8月19日
2.评审地点:顺德大良祥和路嘉信城市花园五期(帝苑)52号二楼
3.谈判小组负责人:廖荣盛
4.谈判小组成员:孟建波、黄国乐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报价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报价金额 |
华南理工大学 | 是 | 478,620.00 |
备注: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依法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按满足采购需求且价格合理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九、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华南理工大学
2.成交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3.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捌仟陆佰贰拾元整(RMB478,620.00)
主要成交标的情况如下:
序号 | 主要标的名称 | 单价(元) | 完成期 |
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源调查及排放清单研究 | 478,62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企业的排放量调查及试点行业排放量核定方法;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总体项目并验收。 |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757-83205202-8003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十一、谈判文件,请点击下载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或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公告期限为成交公告发布当日)。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