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绿化管养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4 15: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就汕头市龙湖区城管局绿化管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城管局绿化管养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汕头市龙湖区约32个片区,包括1、3、4、9、10、12、14、15(16)、17、19、20、21、22、23、24、26、27、29(30)、30A、31(32)、33、35、36、37、38、39、40、42街区、春源工业区、万吉工业区、火车站北和祥和街片区的绿化管养。乙方须按中标固定价无条件履行合同。
五、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1、采购公告日期:2015年7月30日
2、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龙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8月19日
2、评审委员会负责人:陈秋明
3、评审委员会成员:吴志芬、肖泽鑫、曾培青、刘水寨、郑瑞娟、许孟群
七、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一、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城管局绿化管养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汕头市龙湖区约32个片区,包括1、3、4、9、10、12、14、15(16)、17、19、20、21、22、23、24、26、27、29(30)、30A、31(32)、33、35、36、37、38、39、40、42街区、春源工业区、万吉工业区、火车站北和祥和街片区的绿化管养。乙方须按中标固定价无条件履行合同。
五、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1、采购公告日期:2015年7月30日
2、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龙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8月19日
2、评审委员会负责人:陈秋明
3、评审委员会成员:吴志芬、肖泽鑫、曾培青、刘水寨、郑瑞娟、许孟群
七、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价格得分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比例(30%) | 比例(30%) | 比例(40%) | 100% | |||
1 | 汕头市龙华建筑总公司 | 28.94 | 27.00 | 33.71 | 89.65 | 1 |
2 | 汕头市金沐辉园艺场有限公司 | 28.44 | 4.00 | 23.86 | 56.30 | 4 |
3 | 汕头市景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30.00 | 16.00 | 24.14 | 70.14 | 2 |
4 | 汕头市方正服务有限公司 | 28.48 | 9.00 | 16.14 | 63.62 | 3 |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八、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汕头市龙华建筑总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汕头市天山路18号203.303.403号房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玖拾玖万玖仟伍佰壹拾贰元贰角整(¥2999512.20元)
请中标单位务必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个日历天内带齐有关文件与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签订合同。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人:柯小姐
采购人电话:0754-8826372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6689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中标单位名称:汕头市龙华建筑总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汕头市天山路18号203.303.403号房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玖拾玖万玖仟伍佰壹拾贰元贰角整(¥2999512.20元)
请中标单位务必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个日历天内带齐有关文件与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签订合同。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人:柯小姐
采购人电话:0754-8826372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6689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
2015年8月24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