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县公安局物证保全系统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采购预算(元): 410,000.00元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采购编号:HBZC[2015]0802号 | 批复编号:〔2015〕694号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计划完工时间:20日历天 |
采购人:鹤壁市淇县公安局 | 联系人:邢先生 0392-3314162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女士 0392-6910587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韩女士 0392-3314106 |
工程内容及分包情况: 物证保全系统 1套(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
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河南普尔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128号院24号楼1单元1层1号 成交金额:叁拾肆万陆仟元整(¥346,000.00) | |
评审时间:2015年8月24日10:00时(北京时间) | |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4评标室 | |
谈判小组成员:王广影、赫连艺霖、和胜利、刘忠东、孟庆杰 | |
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信息如下: 户 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及"分包名称"。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和分包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2.中标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示日期:2015年8月24日[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