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彬桥乡红岭村克标屯道路水毁修复工程成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1 16: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彬桥乡红岭村克标屯道路水毁修复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名称:彬桥乡红岭村克标屯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二、项目编号:GXXY-2015161
三、发布竞标公告时间:2015年7月30日到2015年8月5日
四、竞标日期:2015年8月20日
五、成交公告日期: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8月31日(七个工作日)
六、成交结果:
成交人 | 成交金额 |
广西恒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陆拾柒万零捌佰柒拾肆元整 (¥670874.00元) |
七、谈判小组成员:罗普宁、崔 垠、陆一春
八、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771-5672768 FAX:0771-5672768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或投诉的时间。
(6)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署名。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自然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 标 人:龙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5年8月21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