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委托管理(鼎策ZBCG-2015-022)中标公告
一、招 标 人:苍梧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梧州市苍梧县龙圩镇龙兴路111号
联 系 人:梁沛兴 电 话:0774-2673607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梧州市苍梧县龙圩镇城东路28号
联 系 人:霍先生 电 话:0774-2691833
三、项目名称:苍梧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委托管理
四、项目编号:鼎策ZBCG-2015-022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7月31日至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
八、结果公示时间: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九、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苍
梧县人民政府网。
十、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梁沛兴(业主评委)、姚志坚、高安柱、冯红超、谢仲文
中 标 人:梧州市中豪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号901房
中 标 价:肆拾玖万肆仟捌仟元整(¥498000.00元)
十二、说明:
1、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人如对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2、 质疑受理: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梧州市苍梧县龙圩镇城东路28号
联系人:霍先生 电话(传真):0774-2691833
3、 质疑和投诉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