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设备购置-臭氧浓度测试仪等设备购置项目(重招)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1 13: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的委托,于2015 8 20 日就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设备购置-臭氧浓度测试仪等设备购置项目(重招)(GZZJ-[2015]090-01)采用 公开招标 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设备购置-臭氧浓度测试仪等设备购置项目(重招)

三、项目编号:GZZJ-[2015]090-0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包括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等)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设备购置项目,臭氧浓度测试仪等设备

一批

人民币77.2万元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货物类。

4.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部分货物采购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于2015年7月30日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并于次日开始接受投标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8月20日                     

2.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 蔡少林            

4.评审委员会成员: 蔡少林、杜志明、陈首原、董家宝、万泉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设备购置-臭氧浓度测试仪等设备购置项目(重招)

项目编号:GZZJ-[2015]090-01    评审日期:2015-8-20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商务得分

技术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比例(10%)

比例(55%)

比例(35%)

100%

1

广州市富民测控科技有限公司

7.50

53.50

31.65

92.65

1

2

广州信禾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2.00

51.83

35.00

88.83

2

3

深圳市德迈盛测控设备有限公司

5.00

48.00

34.95

87.95

3

4

杭州方颂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2.00

46.00

33.72

81.72

4

另,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因没有通过初步审查,故没有进入下一步评审。

 

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广州市富民测控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547号1604房

3.中标(成交)金额: ¥762,060.00 (人民币柒拾陆万贰仟零陆拾元整) 

4.报价明细:

     

 采购人确定非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需说明理由            

十、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姚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020-87385151            联系电话: 020-82022330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许妙瑜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项目负责人电话:020-87385151           项目负责人电话:020-82022330   

十一、文件公示/下载: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设备购置-臭氧浓度测试仪等设备购置项目(重招)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或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2015   8 21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