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朝阳区地沟清淤工程、管道工程中标公告
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2015年朝阳区地沟清淤工程、管道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LZX-2015-0711 )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LZX-2015-0711
项目名称:2015年朝阳区地沟清淤工程、管道工程
项目联系人:蔡璠玙
联系方式:84998673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安局长1590441183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X-2015-0711
本招标项目2015年朝阳区地沟清淤工程、管道工程已由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地沟清理、管道清淤、检查井清掏等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2 计划工期: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10月25日;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2.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为本项目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在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12室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临河街5062天地大厦A座61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人:安局长
电话: 1590441183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蔡璠玙
电 话:8499867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31-89230402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X-2015-0711
本招标项目2015年朝阳区地沟清淤工程、管道工程已由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地沟清理、管道清淤、检查井清掏等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2 计划工期: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10月25日;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2.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为本项目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在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12室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临河街5062天地大厦A座61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人:安局长
电话: 1590441183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蔡璠玙
电 话:8499867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31-89230402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蔡璠玙8499867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07月24日
定标日期:2015年08月20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吉林省乾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长江路经济开发区长江路57号五层196段 | 1191.4641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敏、时向民、祁晓彤、冷杰、乔淑梅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2015年朝阳区地沟清淤工程、管道工程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