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污泥处置项目(项目编号:0851-1461GZ12CL61B)的成交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于2015年7月31日就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污泥处置项目(项目编号:0851-1461GZ12CL61B)采用单一来源谈判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污泥处置项目
三、项目编号:0851-1461GZ12CL61B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谈判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于2015年7月3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www.941.com.cn)登载谈判公告。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8月17日
2.评审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3.谈判小组负责人:陈进锋
4.谈判小组成员:邢小华、刘金权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成交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成交单价 (人民币 元/吨) | 服务期 |
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294.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
备注: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依法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按满足采购需求且价格合理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九、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东坑村
主要成交标的情况如下:
主要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污泥处置 | 吨 | 1 | 294.00 |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20-8765 1688-146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十一、谈判文件,请点击下载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或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公告期限为成交公告发布当日)。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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