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榕城监狱桶装水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9 18: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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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邀请单位按时向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递交了响应文件。本次竞争性谈判结果如下:包号 | 品目号 | 项目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验收要求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交货地点 | 合同签订日期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下达编号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1 | 生活饮用水 | 12000 | 142560 | 1. 桶装水类别:饮用纯净水;2.卫生性: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通过QS质量安全认证;3.规格:≥18升;4.水源:提供2014 年相关检测机构的水源检测报告;5.水质:提供2014年市级或以上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6.水桶:必须是达到国家规范卫生要求的PC 桶,桶表面保持洁净无垢,商标清晰、规范,桶装饮用水有外包装袋,包装及外部设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安全和卫生要求,提供相关卫生检验报告;7.聪明盖:为一次性使用,且为食品级聪明盖;8.质量标准:不低于GB8537-2008要求。 | 每次送达,由具体饮用人签收确认。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待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需送货 | 1.中标人人必须严格按照现行饮用桶装水国家标准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产品;若国家颁发了最新标准,则立即参照最新标准执行。产品保质期为三个月。2.中标人应定期向采购人提供市级或以上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及生产商每批次自检报告。3.中标人必须保障水的正常供应,安排专职人员送水到福建省榕城监狱库存地点。4.合同期间,因中标人提供饮用水质量问题引起的事故,中标人应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责任;出现严重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5.在合同期间,采购人可随时对中标人未开封的水质进行抽检,若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桶装水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福建省榕城监狱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个工作日内 | 福建省榕城监狱 | 福建省榕城监狱/83740563 | 福州市台江区夏都贸易有限公司 | 18060898269 | 广达路438号双丰大厦12D509单元 | |
合计: | 142560.00 |
中标情况: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经谈判小组评议,各谈判报价人的谈判资格及响应文件符合性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惠情况: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
名称:
桶装水
数量:
900桶/月(以采购人实际需求量准)
单价:
11.88元
规格型号:
娃哈哈;1、桶装水类别:品牌饮用纯净水; 2、规格:≥18升; 3、水源:提供2014年相关检测机构的合格的水源检测报告;
服务要求:
(1)我司严格按照现行饮用桶装水国家标准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产品;若国家颁发了最新标准,则立即参照最新标准执行。产品保质期为三个月。 (2)我司于每六个月向采购人提供市级或以上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及生产商每批次自检报告。 (3)我司保障水的正常供应,安排专职人员送水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桶装水的配送响应时间限时4小时以内,并承担桶装水出厂送至采购人过程的所有费用。
采购人代表:
张奇
专家成员:
谢德玲、丁家武、张奇(采购人代表)
监督人员:
王晓雷、陈岩清
在此,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榕城监狱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亭路6号
联系电话:83740563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徐一彬/0591-83393301转808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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