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水源水质、噪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委托运营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采购项目名称:空气、水源水质、噪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ZZ01524738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包括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等)
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项目于2015年7月2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8月18日
2.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 陈宛华
4.评审委员会成员: 徐海娟、罗茜、张慧文、裴成磊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空气、水源水质、噪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Z01524738 评审日期:2015年8月18日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初审 | 价格得分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包组一:10个空气自动监测点日常维护运营 | |||||||
1 | 广州市科迪隆科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19.14 | 16.00 | 45.67 | 80.81 | 1 |
2 | 广州尚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20.00 | 12.00 | 38.00 | 70.00 | 2 |
3 | 广州啟恒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是 | 18.85 | 7.00 | 33.33 | 59.18 | 3 |
包组二:3个水自动监测站日常维护运营 | |||||||
1 | 广州尚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17.50 | 17.33 | 53.67 | 88.50 | 1 |
2 | 广州啟恒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是 | 16.28 | 5.67 | 35.67 | 57.62 | 4 |
3 | 广东天瑞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20.00 | 11.67 | 45.00 | 76.67 | 2 |
4 | 深圳市顶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是 | 17.25 | 7.00 | 35.33 | 59.58 | 3 |
包组三:14个噪声自动监测点日常维护运营 | |||||||
1 | 广州天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20.00 | 6.67 | 35.67 | 62.34 | 3 |
2 | 深圳市伟创高科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 是 | 18.76 | 8.00 | 36.00 | 62.76 | 2 |
3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19.98 | 16.00 | 46.00 | 81.98 | 1 |
包组四:车载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 | |||||||
1 | 广州山绿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是 | 18.76 | 8.00 | 34.33 | 61.09 | 3 |
2 | 广东智谷动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18.84 | 11.33 | 37.67 | 67.84 | 2 |
3 |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20.00 | 15.67 | 46.67 | 82.34 | 1 |
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包组一:广州市科迪隆科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包组二:广州尚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组三:珠海高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包组四: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包组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第三楼东半层3C03房;包组二: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B塔601至624房自编6019室;包组三: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包组四: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
3.中标(成交)金额: 包组一:¥864,000.00;包组二:¥686,000.00;包组三:¥539,500.00;包组四:¥299,000.00
4.报价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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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确定非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需说明理由: //
十、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020-87554238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叶翠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电话:020-87554238 项目负责人电话:/
十一、文件公示/下载:采购文件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或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 年 八 月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