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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县蒲芦瑶族乡人民政府荔浦县蒲芦瑶族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工程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9 16: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荔浦县蒲芦瑶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荔浦县蒲芦瑶族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工程”项目(项目编号:LPXGKZB2015-03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PXGKZB2015-032

项目名称:荔浦县蒲芦瑶族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工程

项目联系人:黄振平

联系方式:0773-7199029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荔浦县蒲芦瑶族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蒲芦瑶族乡

采购人联系方式:叶佐林1507733332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名称

荔浦县蒲芦瑶族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工程

项目编号

LPXGKZB2015-032号

招标人

荔浦县蒲芦瑶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范围

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量范围内的工程

开标时间

2015年8月13日

开标地点

荔浦县公平建筑市场交易中心(荔浦荔松路159号4楼)

中标人

广西长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通知书签署时间

2015年8月19日

中标价

2926017.66元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主要人员

姓名

注册编号

诚信卡号

项目经理

匡茂松

桂245060801733

096055

技术负责人

黄家树

1250958

 

施工员

杨红亮

0101122376

 

安全员

王佐

0103103138

055369

公告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荔浦县公平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公告日期

 2015 年8月19 日

备注:对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回;对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退回。

招标人:荔浦县蒲芦瑶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法人公章)                            (盖单位法人公章 )

                                       

 法定式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式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2015 年 8月 19 日                                 2015 年 8月 19 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荔浦县御景路1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振平0773-719902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07月15日

定标日期:2015年08月19日

总中标金额:292.6017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广西长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南宁市高新区科园大道东四路2号厂房第四层4A18号场地 292.6017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高明 李顺林 黄双 王华 叶佐林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

 

六、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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