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夹津口镇中心小学丁沟教学点教学楼及附属工程结果公告
巩义市夹津口镇中心小学丁沟教学点教学楼及附属工程结果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巩义市夹津口镇中心小学丁沟教学点教学楼及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夹津口镇中心小学丁沟教学点教学楼及附属工程
招标编号:巩财代【2015】6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工程地点:巩义市夹津口镇丁沟村;
建设规模: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750㎡,大门、围墙、地坪硬化等附属工程;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5年8月18日
评标地点: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08D会议室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李伯渠、焦怀锋、刘国锋、王海霞、黄琴
五、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巩义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巩义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博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六、本次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 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夹津口镇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方女士 陈女士
电话:13592676505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