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执法记录仪中标公告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委托,就执法记录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
招标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5]059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5]167、175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执法记录仪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07月24日
五、定标日期及地点:2015年8月17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六、中标单位名称及中标金额:河南善从商贸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939600.00元,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
七、评标委员会名单:贾书琴、陈知坤、赵丽平、薛如杰、刘振伟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
地址:洛阳市体育场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0379-63133221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齐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中标单位到我处领取中标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一、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