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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执法记录仪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7 18: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委托,就执法记录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

     招标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5]059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5]167175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执法记录仪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0724

五、定标日期及地点:2015817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六、中标单位名称及中标金额:河南善从商贸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939600.00,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

七、评标委员会名单:贾书琴、陈知坤、赵丽平、薛如杰、刘振伟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

地址:洛阳市体育场路1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0379-63133221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

联系人及电话:齐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中标单位到我处领取中标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一、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
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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