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宣传教育及人防师资培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7 16: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15年6月25日就广东省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宣传教育及人防师资培训项目(招标编号:ZZ21513738;采购表编号:行政(15)0135、行政(15)0136)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东省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宣传教育及人防师资培训项目
三、招标编号:ZZ21513738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转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项目简明说明:人防知识宣传授课及人防师资培训
五、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15年6月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山市政府采购网(www.zhongshancz.gov.cn/cgzx)、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等相关媒体发布。
六、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5年6月25日
2.评标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李剑钊
4.评标委员会成员:李剑钊、黄巧波、李文英、杨林华、冯洁文
5.评标意见等有关资料
最低中标价法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七、中标信息
01包:
1.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山市诺安职业培训学校
2.中标供应商地址:中山市南区振南路南侧(中山伟霖纺织公司内D栋之一)
3.中标金额:¥1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02包:
1.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2.中标供应商地址: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60号
3.中标金额:¥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
03包:
1.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2.中标供应商地址: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60号
3.中标金额:¥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八、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劳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冯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0)8881160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760-8881985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或广东省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17日
一、采购人名称:广东省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宣传教育及人防师资培训项目
三、招标编号:ZZ21513738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转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项目简明说明:人防知识宣传授课及人防师资培训
五、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15年6月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山市政府采购网(www.zhongshancz.gov.cn/cgzx)、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等相关媒体发布。
六、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5年6月25日
2.评标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李剑钊
4.评标委员会成员:李剑钊、黄巧波、李文英、杨林华、冯洁文
5.评标意见等有关资料
最低中标价法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包组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金额 |
01 | 中山市诺安职业培训学校 | ¥180,000.00 |
02 |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 ¥90,000.00 |
03 |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 ¥150,000.00 |
七、中标信息
01包:
1.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山市诺安职业培训学校
2.中标供应商地址:中山市南区振南路南侧(中山伟霖纺织公司内D栋之一)
3.中标金额:¥1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02包:
1.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2.中标供应商地址: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60号
3.中标金额:¥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
03包:
1.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2.中标供应商地址: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60号
3.中标金额:¥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八、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劳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冯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0)8881160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760-8881985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或广东省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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