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警务设备采购中标公告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就“长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警务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RC2015S193(S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RC2015S193(S01)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警务设备采购
项目联系人:齐延顺
联系方式:0431-85112321-806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云河街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于警官 0431-8518366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长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警务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RC2015S193(S01)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警务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采购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手持式蓝光激光物证搜索发现仪、502熏显箱、显微镜、测距仪等详见采购清单
2.2招标范围:采购、包装、运输、仓储、培训及售后服务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
2.4供货地点:长春市高新区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须包含警用器材或警用装备等相应的经营范围.
3.3经销商需提供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参加投标。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07月21日至2015年07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产品销售授权书(供应商提供)、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于警官 联系电话:0431-851836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邮政编码:130021 联系电话:0431-85112321-806
传真:0431-85185120-809 联系人:齐延顺
监督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7019060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齐延顺 0431-85112321-80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07月21日
定标日期:2015年08月27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北京芬格尔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科技大厦A1101室 | 41.98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苏立忠、高歌、母晓风、王立平、刘劲松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手持式蓝光激光物证搜索发现仪 、1、900L-445-5W、25.8万;502熏显箱、1、FGSP-II、0.55万;茚三酮熏显箱、1、FGYD-I、0.55万;宽幅足迹搜索灯、1、FGZJD-III、0.95;现场绘图软件、1、Leica EZ4D 、1.1万;显微镜、1、Leica EZ4D 、5万;测距仪、1、Leica X310、0.4万;静电吸护装置、FGJD-Ⅲ、0.38万等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