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社会化保洁及垃圾清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受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社会化保洁及垃圾清运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 XRDZB20150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XRDZB201508
项目名称: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社会化保洁及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方式: 0591-83537387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南通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主任:1395043207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社会化保洁及垃圾清运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后,由采购人与中标人进行本次项目服务范围的交接确认,上述数据若与现场有偏差,服务范围以现场为准,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付款方式:
4.1合同包1:根据考核情况按月支付;
4.1.1发放等级:
(1)考核得分≥90分,全额拨付当月实际作业经费;
(2)85分≤考核得分<90分的,扣除当月实际作业经费的5%,拨付当月实际作业经费的95%;
(3)80分≤考核得分<85分的,扣除当月实际作业经费的10%,拨付当月实际作业经费的90%;
(4)考核得分<80分的,扣除当月实际作业经费的20%,拨付当月实际作业经费的80%。
4.1.2中标人第一个月的作业经费作为考核保证金,根据考核情况处罚后于次月十号前核付中标人,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
4.1.3、承包经费采取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机械设备投入费、员工工资、相关保险经费、员工的各种补贴、清理乱张贴涂写费用、工具材料费、服装费、设备维修折旧费、机械化补助、税费、管理费、政策性事件规定以及合理利润等,上述费用要求中明确或未明确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总价中,中标后不予增补。
4.1.4、由于普通自然灾害原因或遇到各种检查而造成的道路保洁清扫费用增加,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针对此条款,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包2:根据考核情况按月支付。
5、合同签订要求:合同包1、合同包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中标人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以保证保洁、清运服务的正常衔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小姐: 0591-8353738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07月14日
定标日期:2015年08月14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晋江锦辉园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晋江西园街道砌田社区农贸市场4栋107 | 528.4764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陈勋骏、林金清、黄文勇、郑维水、潘庆、陈松光、陈伯捷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社会化保洁
服务年限:3年
中标金额(万元):528.4764
单价(万元):176.1588
六、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 | 服务年限 | 简要技术要求 | 中标金额(万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垃圾清运 | 2年 | 因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故本合同包按废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