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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月山镇项目区一标段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08-14 17: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博爱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月山镇项目区开标评标会议2015年8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厅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博爱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月山镇项目区 一标段二次
采购编号:博政采购(2015)126号
交易编号:焦公管办水利【2015】-018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阳市御龙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57199.62元
拟任项目经理:李春生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09101519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0838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翔鲲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64846.51元
拟任项目经理:王月明
建造师注册号:京21106080669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建安B【2007】0007261
第三中标候选人:黄河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64846.51元
拟任项目经理:赵殿波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2123095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安B【2012】0018296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5年8月14日至8月18日(不少于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焦作市水利局        电话:15713916869
博爱县监察局        电话:0391-8622818  0391-8682512
博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1-8683273
博爱县审计局        电话:0391-8668030
博爱县检察院        电话:0391-8664185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391-3568791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祁先生 
电 话:0391-86131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0391-8336160
 
                                                              2015年8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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