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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福清市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的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3 20: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项目名称:福建省福清市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GC-G-2015-053                    批复号:[2015]融财购计(088)

3采购人名称: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采购人地址:福清融城清荣大道112

   联系方式:0591-85235571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联系人:余秀清

   联系方式:0591-8331210983312509818   传真:0591-83393305

5、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7月15]起至[2015年7月29]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5813](招标编号:FJGC-G-2015-053)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   陈忠     

电话:   0591-85235571    

8、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8.1合同包一: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2合同包二:

8.2.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 杭州康爵贸易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中名单中未包含投标人代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2)条款的规定;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注明:“本函有效期为2个月,复印件无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该公司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效,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5)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 上海利承贸易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社会保障资金证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2)条款的规定;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注明:“本函有效期为2个月,复印件无效”,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该公司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效,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5)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 福州为邦商贸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2)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8.3合同包三:

8.3.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 福州北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2)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禹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德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4合同包四: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5合同包五:

8.5.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 福州升利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2)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 江西省昌旺贸易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2)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只有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6合同包六:

8.6.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 福州康杰贸易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2)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南昌市天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福州宏杰贸易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7合同包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8合同包八: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惠情况:

9.1合同包一、合同包四、合同包七、合同包八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惠情况。

10、评标结果:

10.1合同包二、合同包三、合同包五、合同包六评标结果:

在评标期间,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程序终止,本合同包废标。

10.2合同包一、合同包四、合同包七、合同包八评标结果:

10.2.1中标供应商名称:

(1)合同包一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州圆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2)合同包四中标供应商名称:南昌市欣中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3)合同包七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建新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4)合同包八中标供应商名称:南昌市欣中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10.2.2中标供应商地址:

(1)合同包一中标供应商地址:闽侯县上街镇沙堤村第五层。

(2)合同包四中标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白圩医疗器械工业园区92号。

(3)合同包七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宏杨新城1#9CD单元。

(4)合同包八中标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白圩医疗器械工业园区92号。

10.2.3中标金额:

(1)合同包一中标金额:15.8万元。

(2)合同包四中标金额:122.8万元。

(3)合同包七中标金额:63.4万元。

(4)合同包八中标金额:18.359万元。

10.2.4合同履行日期:30日内。

10.2.5服务要求:

(1)合同包一服务要求:24个月成套设备免费保修期,终身维护。产品在国内有售后服务维修站,设有备品配件(包括线路板、日常使用耗材等能连续供应十年以上)库,福建省内有固定的设备维修工程师。快捷地提供全程的售前、售后服务工作。

(2)合同包四服务要求:免费12个月保修期,终身维护。

(3)合同包七服务要求:免费12个月保修期,终身维护保修期的期限应以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的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并最终验收合格且无故障连续正常使用三个月以上确保无质量、技术等问题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有关该设备的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包括邮寄、差旅及配件、易耗品)、升级等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或质保方承担(不论故障原因)。

(4)合同包八服务要求:对所供货物提供终身技术、零备件和维修服务支持,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我公司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安装调试。

10.6中标货物的明细情况如下:

包号

品目号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1

生物信息红外肝病治疗仪

DSG-IV

1

15.8

4

1

高清内窥镜系统

S397

1

122.8

7

1

麻醉机

Fabius Tiro

2

31.7

8

1

便携式多参数监护仪

iMEC10

5

1.6

11、评标委员会成员:游舜杰林春培李晓林唐森财黄祖勇、何程(采购人代表)、陈伟(采购人代表)

特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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