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扶余市三井子镇第一中心小学场地硬化基建项目工程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扶采(谈判)20150715号扶余市三井子镇第一中心小学场地硬化基建项目工程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共有4家供应商报名并索取竞争性谈判文件,2015年8月11日13时30分准时开标,递交投标文件3家,全部满足招标要求,三家最终报价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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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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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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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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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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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兴顺建筑装修装饰施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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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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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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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鸿顺建筑材料经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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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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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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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宇航建筑装潢材料经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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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8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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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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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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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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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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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确定磐石市宇航建筑装潢材料经销处为拟中标供应商,中标价为人民币 大写:肆拾柒万玖仟捌佰捌拾捌元整(小写:479,888.00元), 7日后发中标通知书。望社会各界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对此次招标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特此公告。
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11日
扶余市三井子镇第一中心小学场地硬化基建项目工程采购项目
谈 判 文 件
项目编号:扶采(谈判)20150715
采购单位:扶余市三井子镇第一中心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扶余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评审组长: 成员: 采购人:
扶余县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经扶余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受扶余市三井子镇第一中心小学委托,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扶余市三井子镇第一中心小学场地硬化基建项目工程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集中采购,采购编号为扶采(谈判)20150715号。
1、采购内容:
中心校操场硬化1000平方米,预算9万元;
幼儿园硬化室外场地3000平方米,预算27万元;
八井子小学操场硬化800平方米,预算7.2万元;
幼儿园修建厕所12个蹲位,预算51778元;
共计预算483778元。
2、对供应商资格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备精良、售后有保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转包。
3、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及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供应商可从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采购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5年8月4日—8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00。有兴趣的建筑商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报名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索取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9:30时,递交地点为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6、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报价总表和分项报价表;
(2)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交付使用时间承诺书;
(4)质量保证承诺书;
(5)售后承诺保障;
(6)非法人参加谈判,需要法人委托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8)以上七条编制要求中所提交的文件,都要加盖单位公章且有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9)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胶装,不能活页装订;
(10)响应文件提交时应装档案袋密封,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如供应商(或建筑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以上要求,评审委员会将废除其谈判资格;
(12)提交响应文件份数为一份。
7、竞争性谈判将于上述谈判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扶余市财政局五楼会议室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准时参加。
8、拟工程开工时间:2015年8月12日,完工时间约为2015年9月12日前。
9、谈判程序:根据供应商提交的谈判文件,就工程的质量、价格、完工时间等相关内容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每位供应商再分别进行一次最后报价,之后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最后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供应商。
10、付款方式:采购单位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款95%,3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付款5%。
11、合同样本:
扶余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签订日期:
采购项目经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编号为 号集中采购谈判文件在报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中进行竞争性谈判,通过谈判小组评定
为成交供应商。供需双方和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采购内容:
2. 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
3.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3.1交货时间:交货时间2015年9月12日前。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的日期为交货时间。
3.2交货地点:
3.3交货方式:供货方负责所有工程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
4. 付款方式 :
4.1供方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
4.2采购单位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款95%,3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付款5%。
5.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扶余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合同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1本合同书;
6.2谈判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
6.3供方的谈判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
6.4验收报告单;
6.5合同的其它附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各执一份。
8.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采购中心加盖公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9.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需方: 供方: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
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