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景观大道铺设便道砖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950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新乡医学院委托,就景观大道铺设便道砖工程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景观大道铺设便道砖工程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景观大道铺设便道砖工程
三、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5年7月15日
四、招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8月4日
评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评标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宋领法、吕高乐、朱喜梅、张淑敏、侯亮
五、中标信息:
包1:
中标人为河南开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安阳市北关区中华路北段彰德人家小区西墙外二层临街楼
中标金额为438200元人民币
包2:
中标人为新乡市成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地址:新乡市开发区民营经济区一号路路东
中标金额为239103.5元人民币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新乡医学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电话:0373-3029880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小利
联系电话:0371-65950562
传真电话:0371-65950562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中标人速来我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2015年8月10日
附件:招标文件
中标人基本信息
包1:
工程名称 | 新乡医学院景观大道铺设便道砖工程 一标段 | ||||||
投标人名称 | 河南开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大写)肆拾叁万捌仟贰佰元 | (小写)438200元 | |||||
投标工期(日历天) | 15日历天 | ||||||
投标质量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徐民书 | 级别 | 二级建造师 | 编号 | 豫241081231585 | |
优惠承诺内容 | 1、我方中标,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结合我方的条件和潜力,为建设单位排忧解难。 2、我方中标后,我方改善经营服务态度,提高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3、我方承诺中标后,工程竣工后定期对工程进行巡视,保修,并做好记录,对由于我方施工原因造的意外及损坏,我方将随时进行处理。 4、工程保修及回访承诺:(1)保修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内,我公司将免费承担一切维修义务;保修期外,我公司将随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实施工程维修。(2)工程交付使用后,我公司将派专人定期到建设单位进行回访,保证随叫随到。 5、在招标人资金暂时不到位时保证工程连续施工不停工,确保总工期不变。 6、我方承诺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保证不拖欠或扣除农民工工资。 7、现场垃圾保证及时清理,有关费用由我方承担。 | ||||||
包2:
工程名称 | 新乡医学院景观大道铺设便道砖工程 | ||||||
竞标人名称 | 新乡市成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竞标总报价 | (大写) 贰拾叁万玖仟壹佰零叁元伍角 | (小写)239103.5元 | |||||
竞标工期 (日历天) | 15 | ||||||
投标质量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邵涛 | 级别 | 二级 | 编号 | 豫241101017423 | |
优惠承诺内容 | 服务承诺:根据贵方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对所投标的包2服务承诺如下: 1、公司中标承诺: 若我公司中标,我单位承诺本工程采取总承包方式,不以任何形式将工程分包或转包,如发现有转包、分包或由临时拼凑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我单位应赔偿因此而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我单位承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施工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对于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我单位更换。 2、保修期内、外服务的承诺: (1)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或按建设单位要求),并按国家档案部门的要求规格编制成册,并经城建档案馆存档;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同时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2)保修期内服务承诺: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其费用由我司负责。在工程保修期内,我司在接到业主提出要求返修的通知24小时内派人根据业主要求,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返修,若非我司原因造成返修的,返修费用由业主承担。若在规定时间内我司违约,不派员按业主要求进行返修的,业主可自行派人维修。业主因我司违约而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的维修不解除我司对本工程的保修责任。我司执行质量回访制度,听取客户意见,以满足客户要求。 (3)保修期外服务承诺:我公司承诺在保修期外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我方在接到业主通知后,保证在24小时内到场维修。在保修期外的维修,我方只收取维修成本费。 3、安全文明施工的承诺: 在施工中,按当地政府有关文明施工规定执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达到省级文明施工工地的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死亡事故及重伤事故,确保达到“无死亡事故、无重大伤人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火灾、无中毒事故”。若因我单位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我单位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并处以合同价款5%的处罚,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4、施工组织的承诺: 在施工中,我单位组织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派往施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科学,组织严密,以确保按期完成本次工程的施工。并且服从业主方的统筹调度,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5、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承诺: 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必将严格按照《劳动法》中对工资待遇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对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相关条款,我公司不存在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一旦我单位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从我单位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