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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员服装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1 15: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项目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员服装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GC-G-2015-FS071-1

3、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591-28323105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联系人:杨林

   联系方式:0591-83393301/02   88080341    传真:0591-83393305

5、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7月17]起至[2015年8月7]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5年8月11]

7、流标情况说明:

7.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建梁氏服饰有限公司、浙江乔翔职业装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证明材料,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1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福州格林豪服饰有限公司、福州罗玛哈斯曼服饰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名单中未包含投标人代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2条款的规定,且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3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福建泉州市仕达斯制衣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3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圣凯诺服饰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注明:“本函有效期为2个月,复印件无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效,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5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福州蓝丽达服装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2条款的规定;且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证明材料,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3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卓影(厦门)服饰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名单中未包含投标人代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2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7)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罗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帝牌(中国)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罗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证明材料均未注明与原件一致,不符合符合性第(12)(15)条款的规定,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只有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帝牌(中国)有限公司的符合性审查情况符合要求。

8、评标结果:

在评标期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废标。

9、评标委员会成员:严军、肖胜、黄致玲、许丹红、陈炳丁

特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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