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项目名称: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ZC2015-FW00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中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5年8月11日
预中标供应商:
第一标段:
大同市兰园绿色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报价:1797500元/年
第二标段:
大同市兰园绿色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报价:865118.88元/年
评标委员会成员:李虹 秦占军 郑冰 白永亮 杨云亭
其他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各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对该预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有异议的,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李虹 联系电话:13096683318
采购代理机构: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白 吉 联系电话:0352-4041806
附公开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
目 录
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对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NZC2015-FW00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一标段:塔里路绿化养护服务
服务概况:绿地250000㎡。
预算控制金额:2000000元∕年。
二标段:南环东延北一路、文瀛西路北延、肖家寨西侧路、
古城安置区北侧路、御东规一、二、三路、水泊寺
安置区两侧路、永和路北延道路、泗庄景点、齐家
坡景点、太和路、永和路、云山街、永固街行道树
绿化养护服务
服务概况:行道树8534株、绿地74574㎡。
预算控制金额:985532元∕年
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要求: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7日----7月23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口泉五一街2号,南郊区财政局西楼三层业务组),持经办人身份证、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将企业法人的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及授权书报名,经办人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资质副本、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等各项证书原件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被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6日上午8:30时。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开标时须出示要求提供的各项资质原件)
开标时间:2015年8月6日9时。
开标地点: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8.网上查询:
山西政府采购网
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网
招标代理机构: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352-4041806 联系人:白吉
采购人: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电话13096683318 联系人:李虹
目 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的授予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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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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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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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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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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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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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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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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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塔里路绿化养护服务 二标段:南环东延北一路、文瀛西路北延、肖家寨西侧路、 古城安置区北侧路、御东规一、二、三路、水泊寺 安置区两侧路、永和路北延道路、泗庄景点、齐家 坡景点、太和路、永和路、云山街、永固街行道树 绿化养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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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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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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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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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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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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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年养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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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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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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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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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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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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þ 自行踏勘,联系方式,采购方:大同市南郊区环卫处 联系人:李宏 联系电话:1309668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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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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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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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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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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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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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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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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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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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养护费实行按季度支付,并以第一季度的20%作为保证金;甲方按照所制定的《大同绿地养护月历》和《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每月组织人员对乙方的养护工程考评打分,每季度综合考评;以评分并参考《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考核办法》,给予资金拔付;养护管理工程如有变动,资金拔付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具体内容见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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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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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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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方式进行交纳 该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不可以是投标单位的代理人名义)采用电汇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支付: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五日16:00时前将保证金电汇到达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帐户后,持银行凭证到我中心财务领取收据。 收款人全称: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保证金户 开户行名称:大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新支行 帐号:8868803601319000065589 开户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泽街 一标段:保证金金额60000元 二标段:保证金金额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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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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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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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 2.技术标正本壹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副本五份(副本封面按技术标封面格式制作,不得加盖公章,签字),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除正本封皮外,其他全部内容不得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单位人员名字或联系电话等一切与投标单位有关的资料) 3.开标一览表、我中心出据的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标书电子版,密封于一个信封内 4.所有资质、业绩、荣誉证书等有必要提供原件的所有资料全部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 5.各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在递交招标文件时如发现未密封或密封错误等情况,我中心一律拒收,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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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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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地 点及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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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8月 6日 08时 30 分前 递交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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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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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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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年 8月 6 日 09 时 00分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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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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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为:一标段:6000000元 二标段:29565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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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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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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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须知
1.1 项目概况
1.1.1 建设地点: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1.1.2 资金来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1.1.3 服务周期: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1.2 合格的投标人
1.2.1 见公告
1.3 投标费用
1.3.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专利费、图纸、资料、光盘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上述图纸、资料、光盘等均不退还投标人,归招标人所有。
1.4 踏勘现场
1.4.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4.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选址位置,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4.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服务依据及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须知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2.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2.2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2.2.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2.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3.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3.1.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因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3.1.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 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函、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A4纸装订):
一、资质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原件);
*(5)服务承诺;
(6)特殊工程经验和优势声明(如有);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8)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0)开标一览表(除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外,另用A4纸单独打印一份与保证金收据、投标文件电子版一同密封于一个信封内)
(10)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商务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原件。
*(2)近两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的承诺书,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原件。
*(3)最近一次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缴纳记录及社保凭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近两年纳税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最近一次的纳税凭证(原件);
*(5)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近两年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即主要财务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近两年来诉讼及不良行为记录(诉讼、仲裁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及恶意投诉)投标人附证明材料;
*(8)近两年相关业绩证明,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项目接收单等(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9)项目班子配备情况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暗标(除工程图纸外均采用A4纸装订)
*服务方案;
*拟投入的主要设备明细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及商务标函部分、技术标函部分二部分组成。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见投标须知,正本、副本封面应清楚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技术标函除外),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技术标函作为暗标单独封装,使用白色普通A4纸,将技术标函封面格式复印使用)。
技术标函封面采用第六章封面规定格式,正本在封面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封面不得有副本、公章等其他字样,文件内外均不应带有投标人的企业名称及徽记及其它可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和字符以及多余字迹和符号(包括企业名称、地址、人名、电话等)及其他方面内容(编制日期、不相关的符号、标记等)。
技术标函副本格式要求:
目录、正文全部用黑色“宋体”三号字。技术标函正文边距为上下3. 7-3. 5cm,左右2. 6-2.5 cm,行距为单倍行距。页码采用“宋体”五号阿拉伯数字无修饰。
施工进度计划图不允许粘接。
技术标函内任何处均不允许出现涂改或手写体。
纸号要求:统一用A4纸,网络图宽度同A4纸高度,长度不限。
标函内所有图表均按照顺序附在标函后面。
副本均用统一订书钉在标函左侧正面竖订两个,无其他包装或装饰。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技术标评审分计0分。标函雷同视为投标无效。
3.2.2 投标文件格式
3.2.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2.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报价
3.4.1 投标人应按照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以使总报价包含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或隐含的服务的全部职责。
3.4.2 报价中应包括服务方按规定应上交国家的各种税费,包括进行服务所使用的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费。
3.4.3 合同价格为含税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在投标人履约期间保持不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修改,附有调整价格的投标书将被认为不响应而被拒绝。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四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5.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5.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5.3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6.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6.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3.6.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等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3.6.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有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4.1.1投标文件须装订成一册,并且正本和所有副本以及开标一览表分别密封(即内层),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然后统一装在外层包装袋中再次密封。
4.1.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 招标项目编号: ;
(2) 项目名称: ;
(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4.1.3除了按本须知第4.1.1款和第4.1.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4.4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4.1.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4.1.1款和第4.1.2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1.5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4.2 投标截止时间
4.2.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并由招标人签收。
4.2.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根据情况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2.3到投标截止期为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3 迟交的投标文件
4.3.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
4.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并通知招标人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4.4.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4.1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4.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4.4.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5 资格后审
4.5.1开标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另装袋提供下列证件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所有原件的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2)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各种业绩、合同、证书、认证、社保纳税凭证等;
注:1.投标人所有证明、报表等以现场出具的原证件为准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为备查依据,所附材料有虚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人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5.1 开标
5.1.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5.1.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4.3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5.1.3开标程序:
5.1.3.1开标会由集采机构组织并主持,接受有关部门领导监督。
5.1.3.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和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1.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5.1.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5.1.5唱标、答辩及方案陈述顺序均按递交文件的顺序进行,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5.2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5.2.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5.2.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4.1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5.2.1.2 本须知第3.2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3.6.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5.2.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2.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2.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6.1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6.2 评标过程的保密
6.2.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6.2.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书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7.3.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服务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3.2中标人如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3.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中标内容还包括按招标人的意见对服务方案及其他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8、回避
8.1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8.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同采购方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的;
(2)投标人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生产经营负责人同采购方存在近亲属、有劳务合作关系的;
(3)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有利害关系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经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6.1评审办法:
采用综合评标法,满分100分。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 值
|
1
|
投标报价
|
30
|
2
|
服务方案及项目班子组成情况
|
47
|
3
|
投标人综合情况
|
23
|
6.2评标细则
(1)各子项细则见附表
(2)评分规则:
a、评标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
b、评标计分表上必须签名。
6.3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4各项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30分)
各投标供应商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不低于成本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按如下公
式计算: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服务方案及项目班子设备组成情况(47分)
1.管护服务方案20分:方案的科学性5分、适应性5分、合理性5分、创新性5分
2.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情况和资金投入计划10分
3.应对特殊和突发情况的措施10分:抗旱措施2分、植保措施2分、防火措施2分、治污措施2分、其他措施2分。
4.人员配备的合理情况 3分
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安排情况 4分
投标人综合情况(23分)
1、财务状况:根据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等提供状况酌情打分
最高得4分
2、社保状况:最近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 (原件) 最高得3分
3、3、每有一项同等规模服务业绩得2分(业绩以合同为准,原件), 最高得6分
4、近2年内获得国家级奖项的 得2分
近2年内获得省级奖项的 得1分
近2年内获得市级奖项的 得0.5分(以上奖项须提供原件) 最高得 2分
5、纳税情况:根据近两年的纳税情况及最后一次纳税的凭证(原件)酌情打分 最高得3分
6、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得2分;
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得1分;
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工程师,得0.5分; (以上资质须提供原件) 最高得3分
注: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在开标现场出示原件,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2、投标人的业绩证明、社会信誉证明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在评标现场出示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3、业绩证明以服务合同为准,并在评标现场出示原件,合同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可覆盖复印,但合同签订双方的印鉴、工程名称、规模、签订日期必须清晰,否则不予认可。
3.1以上三部分得分相加为最后得分,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者优先。
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3中标价的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工程名称:塔里路绿化养护工程
发包单位: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承包单位:
绿化养护工程合同
甲方: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乙方:
按照南郊区政府常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本工程为通过市场招标的养护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养护工程名称:塔里路绿化养护工程
养护工程期限:暂定为三年(2015年 月 日—— 2018年 月 日)。
三、养护工程地点:塔里路
四、管护工程面积:绿地250000㎡。
五、管护工程内容及要求:
1、乙方作业按《大同绿地养护月历》要求进行。
2、养护质量按《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进行考评。
3、甲方按《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定期实施考核评分
4、绿地死亡树木按缺啥补啥规格基本一致,原则进行补植补种。
5、养护不只是保活工作,应使苗木生长健壮,保持优美的景观效果。
6、塔里路绿化养护工程达到三级养护质量标准
六、合同金额:管护费用:叁年共计 元。实际支付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金额:(大写) 。
七、双方权利及义务:
1、在管护期限内,一切管护人工费用、水费、化肥费用、药品费用、绿化设施的维护及更换费用、卫生保洁费、苗木补植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根据绿地规模投入相应的资金,改善养护硬件设备(如洒水车、打药车、高架修剪车、灭火器等)。
3、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私自移树,不得在绿地内构建任何建筑物,如需对绿地进行改造,乙方需做改造方案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
4、甲方严格按照《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进行考核打分并依据此支付养护费。
5、甲方有义务配合协调外围工作,有义务协调制止破坏绿带的行为。
6、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派驻现场的任何工作人员的死亡和受伤或财产损失均与甲方无关。
7、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八、费用支付:绿地养护费实行按季度支付,并以第一季度的20%作为保证金;甲方按照所制定的《大同绿地养护月历》和《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每月组织人员对乙方的养护工程考评打分,每季度综合考评;以评分并参考《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考核办法》,给予资金拔付;养护管理工程如有变动,资金拔付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九、合同终止:根据《大同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和《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乙方未能达标时,甲方可以终止合同,甲方终止合同后按乙方完成工期支付乙方完成工程的费用。
十、本项工程不得分包和转包。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及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的有关条款或签署补充协议。
十二、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
附:《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大同绿地养护月历》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养护要求及规模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面积(㎡)
|
行道树(株)
|
养护等级
|
1
|
塔里路绿化工程
|
250000
|
III级
| |
合计
|
250000
|
0
|
大同绿地养护月历
序号
|
时间段
|
主控养护项目
|
一般养护项目
|
1
|
3月1日——30日
|
集中树木修剪 草坪开始浇水 整树穴备浇 萌芽前拆防寒
|
地面保洁 处理枯落物 检查病虫 检查修复
|
2
|
4月1日——30日
|
整穴浇解冻水1次 继续树木修剪 检查防治病虫
|
继续上月项目 整地补植补种
|
3
|
5月1日——30日
|
集中浇萌动水2次 浇水松土交替 结合浇松施肥1次
|
灌木花后修剪类开剪 继续上月项目 草坪地被清杂 树木剥芽清干去蘖
|
4
|
6月1日——30日
|
全力浇水2--3次 松土浇水交替 开始除草
|
草坪地被常规养护 树木夏季修剪
|
5
|
7月1日——8月30日
|
全力浇水4--6次 松土浇水交替 加强除草
|
草坪地被常规养护 树木夏季修剪 检查成活及异常情况
|
6
|
9月1日——30日
|
树木、草坪、地被常规养护 检查处理异常情况
|
常规养护 调查缺株
|
7
|
10月1日——30日
|
集中处理枯落物 组织秋季补植补种 集中整穴、整地、开坑备浇冻水
|
准备实施冬保项目 (根径培土、封垵树、覆盖、涂白、风障、防寒棚)
|
8
|
11月1日——30日
|
上旬前土壤封冻水浇完 中旬前封垵、培土、缠干、风障等作完
|
地面、地上、植物、设施、围挡等全面检查、加固,无破损、无越冬隐患为止。
|
9
|
12月1日—翌年2月
|
设置专人巡查,三防:防火、防盗、防损。
|
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随着我市园林事业的快速发展,为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巩固园林绿化成果、提升园林绿化景观,使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走上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轨道,以《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为主要依据,制定了大同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一、 考核依据
《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大同市城市绿化条例》
二、 考核范围
市区范围内的行道树、道路绿地、街旁绿地、综合性公园、居住区绿地、庭院绿地。
三、 考核机构
由园林局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科负责组织考核人员进行绿地管养考核、整改通知书发放、考核结果计算、汇总反馈和绿化管养费的核定及手续的办理。
绿地养护考核包括日常考核、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
1、 日常考核
日考核组成员由该路段绿地建设单位甲方代表及各养护单位负责人组成。
2、 月考核
月考核组成员由园林局质量监督科人员组成。
3、 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组成员由园林局领导带队,园林局质量监督科人员及各养护单位负责人组成。
4、 年终考核
由园林局组织,邀请相关单位、社会绿化专家,社会代表参加。
四、 考核办法
1、 日常考核每周一次,由日常考核小组负责,月考核小组对养护绿地进行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的日常抽查;月考核,季度考核在每月末、每季度末进行;年度考核定在每年九月的最后一周进行。
2、 养护单位每月第一周,把上月的日常考核结果、本月的养护计划(包括养护人员、机械、措施等)报园林局质量监督科;并把上月绿地养护存在的问题、整改的措施、落实的时间一并上报(养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报园林局质量监督科。
3、 考核分数采取百分制,其中日常考核平均分数占20%,月考核平均分数占50%;季考核平均分数占30%。
年终考核分数=日常考核平均分数×20%+月考核平均分数×50%+季考核平均分数×30%
4、 考核细则:对于面积较大的行道树、景观林带、综合性公园等根据实地情况按一定的面积或地段分为N个标段,对于市区面积较小的绿地、移动花池等合并为N个地块,编成固定编号,每次考核前,由考核人员随机抽出不小于30%地块作为当月考核的地块,考核组按考核评分标准评出平均分数,考核表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各存一份。
5、 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第一名和最后一名在新闻媒体通报。
五、 评分等级
根据绿化工程所在的地理位置及面积,把绿地养护分成一级、二级、三级。根据每次考核评分,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1、 一级绿地:97分以上的为优秀,95-97分为合格(包括95、97分),95分以下为不合格;
2、 二级绿地:95分以上的为优秀,90-95分为合格(包括90、95分),90分以下为不合格;
3、 三级绿地:93分以上的为优秀,85-93分为合格(包括85、93分),85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 奖惩措施
1、 月综合考评98分以上的优秀养护单位,给予养护费用3%的奖励,对未达标者,按考核得分比例扣除当月养护费,每少1分扣除3%的养护费,最终以考核分值拨付养护费,当月兑现。
2、 实行黄牌警告制:绿网二次通报的同一问题或连续二次考核不达标的养护单位将出示黄牌警告,并在当月月终考核分数中扣除养护单位3分分值。
3、 建立举报投诉制:凡被新闻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经核实又未及时整改,在当月月终考评总分中扣除责任单位8分分值,并在园林局绿网通报批评。
4、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收回中标单位的养护承包权:
⑴同一工作质量问题3次未能整改的。
⑵半年内月检查考核结果累计未达标3次的。
⑶一年内4次月检查考核结果排名末位的。
⑷经举报、投诉的问题未及时整改,且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
5、由于极端自然灾害造成植物的大量死亡,需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议,最后由园林管理部门协议裁定。
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1、 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2、 园林植物达到:
⑴生长势:好。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⑵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过冬前新梢木质化;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美观。行道树无缺株,树高一般控制在10-17m之间,不能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
⑶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3a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⑷草坪及地被植物适时修剪整齐,覆盖率应基本达到98%;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草坪高度控制在80mm以下;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无病虫害。
⑸病虫害控制及时,危害率不得超过2%,无明显害虫的活卵、活虫及病状。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0.01㎡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长每300mm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⑹措施好: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3、 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
4、 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5、 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2米以内如有,则应有保护措施。
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1、 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2、 园林植物达到:
⑴生长势: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⑵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缺株不得超过1%,不能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
⑶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屎、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a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
⑷草坪及地被植物适时修剪整齐,覆盖率达到95%;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⑸病虫害控制及时,危害率不得超过5%,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0.01㎡的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长每300mm不得超过5头,叶上无虫粪、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
⑹措施好:按二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3、 绿化生产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无明显的废弃物,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进行突击清理。
4、 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5、 无较重的人为损坏,对轻微或偶尔发生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明显地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上无拉绳、悬挂物等,树下距树2米以内无影响树木养护管理的堆物堆料、搭棚、圈栏等。
三级养护质量标准
1、 绿化基本充分,植物配置一般,裸露土地不明显。
2、 园林植物达到:
⑴生长势:基本正常。
⑵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杈。分枝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不得超过3%。
⑶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屎、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a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⑷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达到90%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3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每年修剪暖地型草1次以上,冷地型草6次以上。
⑸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危害率不得超过8%,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0.01㎡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长每300mm不得超过8头,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⑹措施好:按三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3、 绿化生产垃圾主要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其它地区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突击清理绿地内的废弃物。
4、 栏杆、园路和井盖等园林设施比较完整,能进行维护和油饰。
5、 对人为损坏能及时进行处理。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钉栓刻画现象较少,树下无堆放石灰等对树木有烧伤、毒害的物质,无搭棚设摊、圈墙圈占树等。
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标段号: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投标函部分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
四、投标保证金
五、服务承诺
六、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为 工程的服务,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服务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招标编号为 的 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及省市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有关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承担本项目全部服务任务。
2、我公司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公司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3、我公司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公司保证在 的时间完成服务工作。
5、我公司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7、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他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8、我方愿递交金额为(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五、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
|
优惠政策
|
后期服务承诺
|
其他承诺
|
六、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目 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报价表
三、人员(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简历表
四、业绩表(自行设计)
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一、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为完成全部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服务与服务工作。
2、中标后原则上中标价固定不变,不再调整,如果实施过程中有变更,小的变更包括在合同价中,大的变更,变更费用另议。
注: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自己的实力与市场情况自行考虑提出,但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取费范围和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
一开标一览表
标段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总报价(元)
|
养护等级
|
服务周期
|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开标一览表除制作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以外,另单独打印同保证金收据、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与一个信封内。
二、投标报价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面积(㎡)
|
行道树(株)
|
单价(元)
|
养护费用
|
养护等级
|
服务周期
|
总报价
|
1
| ||||||||
2
| ||||||||
3
| ||||||||
叁年总报价: (小写) (大写)
|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拟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拟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资质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服务组织设计:(作为技术标函单独打印成册)
一、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自行设计编制。
投标文件技术标函部分采取“暗标”方式。整个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除“正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外,“副本”一律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或其他能够表示暗示投标人身份的语言、符号和手写体或标记。如未达到,技术标为0分
1.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机械或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注:备注栏应填写(自有、租赁)
2.拟参与本项目的劳动人员配备情况
项目名称: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技术标函封面格式
投标人将下表用A4纸整页复印后(页码保留)作为技术标函封面。
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绿化
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技
术
标
函
第一标段
第二标段
目 录
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对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NZC2015-FW00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一标段:塔里路绿化养护服务
服务概况:绿地250000㎡。
预算控制金额:2000000元∕年。
二标段:南环东延北一路、文瀛西路北延、肖家寨西侧路、
古城安置区北侧路、御东规一、二、三路、水泊寺
安置区两侧路、永和路北延道路、泗庄景点、齐家
坡景点、太和路、永和路、云山街、永固街行道树
绿化养护服务
服务概况:行道树8534株、绿地74574㎡。
预算控制金额:985532元∕年
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要求: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7日----7月23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口泉五一街2号,南郊区财政局西楼三层业务组),持经办人身份证、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将企业法人的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及授权书报名,经办人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资质副本、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等各项证书原件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被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6日上午8:30时。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开标时须出示要求提供的各项资质原件)
开标时间:2015年8月6日9时。
开标地点: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8.网上查询:
山西政府采购网
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网
招标代理机构: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352-4041806 联系人:白吉
采购人: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电话13096683318 联系人:李虹
目 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的授予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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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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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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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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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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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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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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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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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塔里路绿化养护服务 二标段:南环东延北一路、文瀛西路北延、肖家寨西侧路、 古城安置区北侧路、御东规一、二、三路、水泊寺 安置区两侧路、永和路北延道路、泗庄景点、齐家 坡景点、太和路、永和路、云山街、永固街行道树 绿化养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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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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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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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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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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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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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年养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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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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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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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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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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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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þ 自行踏勘,联系方式,采购方:大同市南郊区环卫处 联系人:李宏 联系电话:1309668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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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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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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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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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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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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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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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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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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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养护费实行按季度支付,并以第一季度的20%作为保证金;甲方按照所制定的《大同绿地养护月历》和《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每月组织人员对乙方的养护工程考评打分,每季度综合考评;以评分并参考《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考核办法》,给予资金拔付;养护管理工程如有变动,资金拔付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具体内容见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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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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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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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方式进行交纳 该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不可以是投标单位的代理人名义)采用电汇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支付: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五日16:00时前将保证金电汇到达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帐户后,持银行凭证到我中心财务领取收据。 收款人全称: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保证金户 开户行名称:大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新支行 帐号:8868803601319000065589 开户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泽街 一标段:保证金金额60000元 二标段:保证金金额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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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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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 2.技术标正本壹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副本五份(副本封面按技术标封面格式制作,不得加盖公章,签字),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除正本封皮外,其他全部内容不得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单位人员名字或联系电话等一切与投标单位有关的资料) 3.开标一览表、我中心出据的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标书电子版,密封于一个信封内 4.所有资质、业绩、荣誉证书等有必要提供原件的所有资料全部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 5.各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在递交招标文件时如发现未密封或密封错误等情况,我中心一律拒收,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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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地 点及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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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8月 6日 08时 30 分前 递交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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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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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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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年 8月 6 日 09 时 00分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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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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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为:一标段:6000000元 二标段:29565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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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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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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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须知
1.1 项目概况
1.1.1 建设地点: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1.1.2 资金来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1.1.3 服务周期: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1.2 合格的投标人
1.2.1 见公告
1.3 投标费用
1.3.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专利费、图纸、资料、光盘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上述图纸、资料、光盘等均不退还投标人,归招标人所有。
1.4 踏勘现场
1.4.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4.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选址位置,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4.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服务依据及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须知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2.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2.2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2.2.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2.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3.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3.1.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因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3.1.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 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函、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A4纸装订):
一、资质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原件);
*(5)服务承诺;
(6)特殊工程经验和优势声明(如有);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8)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0)开标一览表(除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外,另用A4纸单独打印一份与保证金收据、投标文件电子版一同密封于一个信封内)
(10)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商务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原件。
*(2)近两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的承诺书,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原件。
*(3)最近一次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缴纳记录及社保凭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近两年纳税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最近一次的纳税凭证(原件);
*(5)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近两年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即主要财务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近两年来诉讼及不良行为记录(诉讼、仲裁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及恶意投诉)投标人附证明材料;
*(8)近两年相关业绩证明,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项目接收单等(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9)项目班子配备情况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暗标(除工程图纸外均采用A4纸装订)
*服务方案;
*拟投入的主要设备明细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及商务标函部分、技术标函部分二部分组成。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见投标须知,正本、副本封面应清楚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技术标函除外),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技术标函作为暗标单独封装,使用白色普通A4纸,将技术标函封面格式复印使用)。
技术标函封面采用第六章封面规定格式,正本在封面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封面不得有副本、公章等其他字样,文件内外均不应带有投标人的企业名称及徽记及其它可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和字符以及多余字迹和符号(包括企业名称、地址、人名、电话等)及其他方面内容(编制日期、不相关的符号、标记等)。
技术标函副本格式要求:
目录、正文全部用黑色“宋体”三号字。技术标函正文边距为上下3. 7-3. 5cm,左右2. 6-2.5 cm,行距为单倍行距。页码采用“宋体”五号阿拉伯数字无修饰。
施工进度计划图不允许粘接。
技术标函内任何处均不允许出现涂改或手写体。
纸号要求:统一用A4纸,网络图宽度同A4纸高度,长度不限。
标函内所有图表均按照顺序附在标函后面。
副本均用统一订书钉在标函左侧正面竖订两个,无其他包装或装饰。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技术标评审分计0分。标函雷同视为投标无效。
3.2.2 投标文件格式
3.2.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2.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报价
3.4.1 投标人应按照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以使总报价包含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或隐含的服务的全部职责。
3.4.2 报价中应包括服务方按规定应上交国家的各种税费,包括进行服务所使用的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费。
3.4.3 合同价格为含税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在投标人履约期间保持不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修改,附有调整价格的投标书将被认为不响应而被拒绝。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四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5.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5.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5.3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6.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6.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3.6.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等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3.6.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有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4.1.1投标文件须装订成一册,并且正本和所有副本以及开标一览表分别密封(即内层),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然后统一装在外层包装袋中再次密封。
4.1.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 招标项目编号: ;
(2) 项目名称: ;
(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4.1.3除了按本须知第4.1.1款和第4.1.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4.4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4.1.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4.1.1款和第4.1.2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1.5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4.2 投标截止时间
4.2.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并由招标人签收。
4.2.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根据情况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2.3到投标截止期为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3 迟交的投标文件
4.3.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
4.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并通知招标人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4.4.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4.1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4.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4.4.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5 资格后审
4.5.1开标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另装袋提供下列证件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所有原件的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2)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各种业绩、合同、证书、认证、社保纳税凭证等;
注:1.投标人所有证明、报表等以现场出具的原证件为准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为备查依据,所附材料有虚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人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5.1 开标
5.1.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5.1.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4.3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5.1.3开标程序:
5.1.3.1开标会由集采机构组织并主持,接受有关部门领导监督。
5.1.3.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和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1.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5.1.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5.1.5唱标、答辩及方案陈述顺序均按递交文件的顺序进行,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5.2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5.2.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5.2.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4.1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5.2.1.2 本须知第3.2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3.6.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5.2.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2.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2.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6.1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6.2 评标过程的保密
6.2.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6.2.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书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7.3.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服务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3.2中标人如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3.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中标内容还包括按招标人的意见对服务方案及其他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8、回避
8.1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8.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同采购方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的;
(2)投标人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生产经营负责人同采购方存在近亲属、有劳务合作关系的;
(3)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有利害关系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经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6.1评审办法:
采用综合评标法,满分100分。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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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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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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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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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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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2
|
服务方案及项目班子组成情况
|
47
|
3
|
投标人综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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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6.2评标细则
(1)各子项细则见附表
(2)评分规则:
a、评标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
b、评标计分表上必须签名。
6.3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4各项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30分)
各投标供应商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不低于成本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按如下公
式计算: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服务方案及项目班子设备组成情况(47分)
1.管护服务方案20分:方案的科学性5分、适应性5分、合理性5分、创新性5分
2.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情况和资金投入计划10分
3.应对特殊和突发情况的措施10分:抗旱措施2分、植保措施2分、防火措施2分、治污措施2分、其他措施2分。
4.人员配备的合理情况 3分
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安排情况 4分
投标人综合情况(23分)
1、财务状况:根据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等提供状况酌情打分
最高得4分
2、社保状况:最近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 (原件) 最高得3分
3、3、每有一项同等规模服务业绩得2分(业绩以合同为准,原件), 最高得6分
4、近2年内获得国家级奖项的 得2分
近2年内获得省级奖项的 得1分
近2年内获得市级奖项的 得0.5分(以上奖项须提供原件) 最高得 2分
5、纳税情况:根据近两年的纳税情况及最后一次纳税的凭证(原件)酌情打分 最高得3分
6、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得2分;
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得1分;
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工程师,得0.5分; (以上资质须提供原件) 最高得3分
注: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在开标现场出示原件,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2、投标人的业绩证明、社会信誉证明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在评标现场出示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3、业绩证明以服务合同为准,并在评标现场出示原件,合同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可覆盖复印,但合同签订双方的印鉴、工程名称、规模、签订日期必须清晰,否则不予认可。
3.1以上三部分得分相加为最后得分,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者优先。
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3中标价的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绿化养护工程合同
工程名称:南环东延北一路绿化养护工程、文瀛西路北延绿化养护工程、肖家寨西侧路、古城安置区北侧路、御东规一、二、三路、水泊寺安置区两侧路、永和路北延道路绿化工程泗庄景点绿化养护工程、齐家坡景点绿化养护工程、太和路绿化养护工程、永和路绿化养护工程、云山街行道树绿化养护工程、永固街行道树绿化养护工程
发包单位: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承包单位:
绿化养护工程合同
甲方: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乙方:
按照南郊区政府常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本工程为通过市场招标的养护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养护工程名称:南环东延北一路绿化养护工程、文瀛西路北延绿化养护工程、肖家寨西侧路、古城安置区北侧路、御东规一、二、三路、水泊寺安置区两侧路、永和路北延道路绿化工程泗庄景点绿化养护工程、齐家坡景点绿化养护工程、太和路绿化养护工程、永和路绿化养护工程、云山街行道树绿化养护工程、永固街行道树绿化养护工程。
二、 养护工程期限:暂定为三年(2015年 月 日—— 2018年 月 日)。
三、养护工程地点:南环东延北一路、文瀛西路北延、肖家寨西侧路、古城安置区北侧路、御东规一、二、三路、水泊寺安置区两侧路、永和路北延道路、泗庄景点、、齐家坡景点、太和路、永和路、云山街、永固街行道树绿化养护工程。
四、管护工程面积:行道树8534株、绿地74574㎡。
五、管护工程内容及要求:
1、乙方作业按《大同绿地养护月历》要求进行。
2、养护质量按《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进行考评。
3、甲方按《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定期实施考核评分
4、绿地死亡树木按缺啥补啥规格基本一致,原则进行补植补种。
5、养护不只是保活工作,应使苗木生长健壮,保持优美的景观效果。
6、南环东延北一路绿化养护工程、文瀛西路北延绿化养护工程、肖家寨西侧路、古城安置区北侧路、御东规一、二、三路、水泊寺安置区两侧路、永和路北延道路绿化工程泗庄景点绿化养护工程、齐家坡景点绿化养护工程、太和路绿化养护工程、永和路绿化养护工程、云山街行道树绿化养护工程、永固街行道树绿化养护工程达到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六、合同金额:管护费用:叁年共计 元。实际支付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金额:(大写) 。
七、双方权利及义务:
1、在管护期限内,一切管护人工费用、水费、化肥费用、药品费用、绿化设施的维护及更换费用、卫生保洁费、苗木补植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根据绿地规模投入相应的资金,改善养护硬件设备(如洒水车、打药车、高架修剪车、灭火器等)。
3、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私自移树,不得在绿地内构建任何建筑物,如需对绿地进行改造,乙方需做改造方案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
4、甲方严格按照《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进行考核打分并依据此支付养护费。
5、甲方有义务配合协调外围工作,有义务协调制止破坏绿带的行为。
6、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派驻现场的任何工作人员的死亡和受伤或财产损失均与甲方无关。
7、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八、费用支付:绿地养护费实行按季度支付,并以第一季度的20%作为保证金;甲方按照所制定的《大同绿地养护月历》和《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每月组织人员对乙方的养护工程考评打分,每季度综合考评;以评分并参考《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考核办法》,给予资金拔付;养护管理工程如有变动,资金拔付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九、合同终止:根据《大同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和《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乙方未能达标时,甲方可以终止合同,甲方终止合同后按乙方完成工期支付乙方完成工程的费用。
十、本项工程不得分包和转包。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及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的有关条款或签署补充协议。
十二、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
附:《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大同绿地养护月历》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养护要求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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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面积(㎡)
|
行道树(株)
|
养护等级
| |
1
|
南环东延北一路绿化工程
|
815
| |||
2
|
文瀛西路北延绿化工程
|
3000
|
II级
| ||
3
|
肖家寨西侧路、古城安置区北侧路、御东规一、二、三路、水泊寺安置区两侧路、永和路北延道路绿化工程
|
2691
|
II级
| ||
4
|
泗庄景点绿化工程
|
6000
|
II级
| ||
5
|
齐家坡景点绿化工程
|
10000
|
II级
| ||
6
|
太和路绿化工程
|
20574
|
II级
| ||
2024
| |||||
7
|
永和路绿化工程
|
35000
|
II级
| ||
1100
| |||||
8
|
云山街行道树绿化工程
|
1204
|
II级
| ||
9
|
永固街行道树绿化工程
|
700
| |||
合计
|
74574
|
8534
|
大同绿地养护月历
序号
|
时间段
|
主控养护项目
|
一般养护项目
|
1
|
3月1日——30日
|
集中树木修剪 草坪开始浇水 整树穴备浇 萌芽前拆防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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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保洁 处理枯落物 检查病虫 检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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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月1日——30日
|
整穴浇解冻水1次 继续树木修剪 检查防治病虫
|
继续上月项目 整地补植补种
|
3
|
5月1日——30日
|
集中浇萌动水2次 浇水松土交替 结合浇松施肥1次
|
灌木花后修剪类开剪 继续上月项目 草坪地被清杂 树木剥芽清干去蘖
|
4
|
6月1日——30日
|
全力浇水2--3次 松土浇水交替 开始除草
|
草坪地被常规养护 树木夏季修剪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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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8月30日
|
全力浇水4--6次 松土浇水交替 加强除草
|
草坪地被常规养护 树木夏季修剪 检查成活及异常情况
|
6
|
9月1日——30日
|
树木、草坪、地被常规养护 检查处理异常情况
|
常规养护 调查缺株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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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30日
|
集中处理枯落物 组织秋季补植补种 集中整穴、整地、开坑备浇冻水
|
准备实施冬保项目 (根径培土、封垵树、覆盖、涂白、风障、防寒棚)
|
8
|
11月1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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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旬前土壤封冻水浇完 中旬前封垵、培土、缠干、风障等作完
|
地面、地上、植物、设施、围挡等全面检查、加固,无破损、无越冬隐患为止。
|
9
|
12月1日—翌年2月
|
设置专人巡查,三防:防火、防盗、防损。
|
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随着我市园林事业的快速发展,为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巩固园林绿化成果、提升园林绿化景观,使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走上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轨道,以《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为主要依据,制定了大同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一、 考核依据
《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大同市城市绿化条例》
二、 考核范围
市区范围内的行道树、道路绿地、街旁绿地、综合性公园、居住区绿地、庭院绿地。
三、 考核机构
由园林局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科负责组织考核人员进行绿地管养考核、整改通知书发放、考核结果计算、汇总反馈和绿化管养费的核定及手续的办理。
绿地养护考核包括日常考核、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
1、 日常考核
日考核组成员由该路段绿地建设单位甲方代表及各养护单位负责人组成。
2、 月考核
月考核组成员由园林局质量监督科人员组成。
3、 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组成员由园林局领导带队,园林局质量监督科人员及各养护单位负责人组成。
4、 年终考核
由园林局组织,邀请相关单位、社会绿化专家,社会代表参加。
四、 考核办法
1、 日常考核每周一次,由日常考核小组负责,月考核小组对养护绿地进行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的日常抽查;月考核,季度考核在每月末、每季度末进行;年度考核定在每年九月的最后一周进行。
2、 养护单位每月第一周,把上月的日常考核结果、本月的养护计划(包括养护人员、机械、措施等)报园林局质量监督科;并把上月绿地养护存在的问题、整改的措施、落实的时间一并上报(养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报园林局质量监督科。
3、 考核分数采取百分制,其中日常考核平均分数占20%,月考核平均分数占50%;季考核平均分数占30%。
年终考核分数=日常考核平均分数×20%+月考核平均分数×50%+季考核平均分数×30%
4、 考核细则:对于面积较大的行道树、景观林带、综合性公园等根据实地情况按一定的面积或地段分为N个标段,对于市区面积较小的绿地、移动花池等合并为N个地块,编成固定编号,每次考核前,由考核人员随机抽出不小于30%地块作为当月考核的地块,考核组按考核评分标准评出平均分数,考核表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各存一份。
5、 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第一名和最后一名在新闻媒体通报。
五、 评分等级
根据绿化工程所在的地理位置及面积,把绿地养护分成一级、二级、三级。根据每次考核评分,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1、 一级绿地:97分以上的为优秀,95-97分为合格(包括95、97分),95分以下为不合格;
2、 二级绿地:95分以上的为优秀,90-95分为合格(包括90、95分),90分以下为不合格;
3、 三级绿地:93分以上的为优秀,85-93分为合格(包括85、93分),85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 奖惩措施
1、 月综合考评98分以上的优秀养护单位,给予养护费用3%的奖励,对未达标者,按考核得分比例扣除当月养护费,每少1分扣除3%的养护费,最终以考核分值拨付养护费,当月兑现。
2、 实行黄牌警告制:绿网二次通报的同一问题或连续二次考核不达标的养护单位将出示黄牌警告,并在当月月终考核分数中扣除养护单位3分分值。
3、 建立举报投诉制:凡被新闻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经核实又未及时整改,在当月月终考评总分中扣除责任单位8分分值,并在园林局绿网通报批评。
4、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收回中标单位的养护承包权:
⑴同一工作质量问题3次未能整改的。
⑵半年内月检查考核结果累计未达标3次的。
⑶一年内4次月检查考核结果排名末位的。
⑷经举报、投诉的问题未及时整改,且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
5、由于极端自然灾害造成植物的大量死亡,需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议,最后由园林管理部门协议裁定。
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1、 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2、 园林植物达到:
⑴生长势:好。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⑵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过冬前新梢木质化;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美观。行道树无缺株,树高一般控制在10-17m之间,不能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
⑶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3a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⑷草坪及地被植物适时修剪整齐,覆盖率应基本达到98%;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草坪高度控制在80mm以下;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无病虫害。
⑸病虫害控制及时,危害率不得超过2%,无明显害虫的活卵、活虫及病状。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0.01㎡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长每300mm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⑹措施好: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3、 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
4、 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5、 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2米以内如有,则应有保护措施。
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1、 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2、 园林植物达到:
⑴生长势: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⑵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缺株不得超过1%,不能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
⑶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屎、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a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
⑷草坪及地被植物适时修剪整齐,覆盖率达到95%;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⑸病虫害控制及时,危害率不得超过5%,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0.01㎡的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长每300mm不得超过5头,叶上无虫粪、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
⑹措施好:按二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3、 绿化生产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无明显的废弃物,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进行突击清理。
4、 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5、 无较重的人为损坏,对轻微或偶尔发生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明显地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上无拉绳、悬挂物等,树下距树2米以内无影响树木养护管理的堆物堆料、搭棚、圈栏等。
三级养护质量标准
1、 绿化基本充分,植物配置一般,裸露土地不明显。
2、 园林植物达到:
⑴生长势:基本正常。
⑵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杈。分枝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不得超过3%。
⑶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屎、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a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⑷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达到90%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3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每年修剪暖地型草1次以上,冷地型草6次以上。
⑸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危害率不得超过8%,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0.01㎡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长每300mm不得超过8头,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⑹措施好:按三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3、 绿化生产垃圾主要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其它地区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突击清理绿地内的废弃物。
4、 栏杆、园路和井盖等园林设施比较完整,能进行维护和油饰。
5、 对人为损坏能及时进行处理。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钉栓刻画现象较少,树下无堆放石灰等对树木有烧伤、毒害的物质,无搭棚设摊、圈墙圈占树等。
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标段号: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投标函部分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
四、投标保证金
五、服务承诺
六、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为 工程的服务,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院(公司)代理人,以本院(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服务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招标编号为 的 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及省市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有关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承担本项目全部服务任务。
2、我公司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公司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3、我公司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公司保证在 的时间完成服务工作。
5、我公司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7、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他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8、我方愿递交金额为(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五、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
|
优惠政策
|
后期服务承诺
|
其他承诺
|
六、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目 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报价表
三、人员(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简历表
四、业绩表(自行设计)
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一、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为完成全部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服务与服务工作。
2、中标后原则上中标价固定不变,不再调整,如果实施过程中有变更,小的变更包括在合同价中,大的变更,变更费用另议。
注: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自己的实力与市场情况自行考虑提出,但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取费范围和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
一开标一览表
标段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总报价(元)
|
养护等级
|
服务周期
|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开标一览表除制作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以外,另单独打印同保证金收据、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与一个信封内。
二、投标报价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面积(㎡)
|
行道树(株)
|
单价(元)
|
养护费用
|
养护等级
|
服务周期
|
总报价
|
1
| ||||||||
2
| ||||||||
3
| ||||||||
叁年总报价: (小写) (大写)
|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拟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拟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资质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服务组织设计:(作为技术标函单独打印成册)
一、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自行设计编制。
投标文件技术标函部分采取“暗标”方式。整个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除“正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外,“副本”一律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或其他能够表示暗示投标人身份的语言、符号和手写体或标记。如未达到,技术标为0分
1.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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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或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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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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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功率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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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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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施工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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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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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备注栏应填写(自有、租赁)
2.拟参与本项目的劳动人员配备情况
项目名称: 单位:人
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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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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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技术标函封面格式
投标人将下表用A4纸整页复印后(页码保留)作为技术标函封面。
大同市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绿化
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技
术
标
函
第二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