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人民法院高清数字法庭配置采购、安装及配套装修项目中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五华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在
一、采购项目内容、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二、确认日期
五华县人民法院高清数字法庭配置采购、安装及配套装修项目[采购编号:ZZ91505616 ]于
三、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四、本项目评委名单:韩垂燕、温世杞、李晓锋、钟志彬、孔建明
五、本项目评委主任:韩垂燕
六、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投标人名称 | 价格得分 | 技术、商务得分 | 综合得分 | 名次 |
广东天丽彩科技有限公司和 梅州市一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联合体 | 29.72 | 64.40 | 94.12 | 1 |
梅州市江信实业有限公司 | 29.76 | 27.16 | 56.92 | 2 |
梅州安信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14.28 | 44.28 | 3 |
七、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广东天丽彩科技有限公司和梅州市一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联合体
中标供应商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大新城人民大道嘉园大厦A2栋2号/梅州市丽都中路金海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伍万贰仟捌佰陆拾贰元叁角肆分(¥2,352,862.34)
请中标单位务必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带齐有关文件与五华县人民法院签订合同,并在《付款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投标文件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的承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
开户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仲元支行
帐 号:44001728136053002099
八、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五华县人民法院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联系电话:0753-2200228
联系人:
供应商对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