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江南区预算审核、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定点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江南区预算审核、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定点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XXY-2015101
三、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四、定标日期:2015年8月5日
五、中标公告日期: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7日(七个工作日)
六、中标结果:
序号 | 投标人 | 平均中标下浮系数 (%) | 服务期 |
1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41.4% | 二年 |
2 | 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3 | 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4 |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5 |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6 | 广西合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7 |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8 |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9 |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10 |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李 琳、李 娆、赵 博、甘清江、韦 琳
八、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771-5672768 FAX:0771-5672768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或投诉的时间。
(6)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署名。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自然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
联 系 电 话:0771-488321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电 话:0771-6100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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