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广西口岸进出口,加快打造‘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课题研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XZC2015-G3-4333-JDZB)中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扩大广西口岸进出口,加快打造‘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课题研究 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5-G3-4333-JDZB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30日上午9:00
六、中标公告时间:2015年8月4日—2015年8月 12日
七、中标结果:
中标人名称:广西进出口商会
中标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捌仟元整(¥98,000.00)
中标人地址:广西南宁市七星路137号广西外经贸大厦14楼
主要中标标的:扩大广西口岸进出口,加快打造‘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课题研究服务。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李少卫、韦科鸣、于吉东、吕学军、位现强
九、招标项目联系人:蒋永东、黄海宁 联系电话:0771-2808960
十、采购人及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地址:广西壮族自区南宁市七星路137号广西外经贸大厦 30层,联系人:覃苑;电话:0771-2211650)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区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联系人:黄海宁;电话:0771-2808960、FAX:0771-2833569)
十二、中标公告有效期: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十三、说明:
1.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对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