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0 10: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郑财公开[2015]S045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就检验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四级杆质谱联用仪1套
三、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5年7月16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8月6日上午9:00
评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评标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朱绍成、李世林、李荣誉、冯乐乐、岳保群、李强、康辉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河南省新异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288000元人民币;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85号绿城国际1号楼23层2309号;
中标主要货物名称:串联四级杆主谱仪主机;
规格型号:Waters Xevo-TO-S
数量: 1套
单价:2415800元
服务要求:质保期一年;交货期:合同签定后60日内;
服务要求:质保期三年;交货期:合同签定后30日内;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中平 联系电话:0371-65951806传真电话:0371-65950562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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