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公安局2015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丰县公安局委托,于2015年8月6日就新丰县公安局2015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XFJY2015—056)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新丰县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公安局2015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XFJY2015—056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15年7月16日
韶关市政府采购网(http://shaoguan.gdgpo.com)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8月6日
2.评审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评标一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黄小平
4.评审委员会成员: 袁必策、李小莉、李展杰、陈青山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序号 | 投 标 人 | 汇总 总分 | 平均 得分 | 名次 |
1 | 广州市景士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282.84 | 94.28 | 1 |
2 | 广东鼎泰德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251 | 83.67 | 2 |
3 | 广州市野潍安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13.94 | 71.31 | 4 |
4 | 浙江华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 214.53 | 71.51 | 3 |
九、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市景士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1506房
中标金额:人民币陆拾肆万捌仟元整(¥648000.00元)。
十、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1-2198023 联系电话:0751-684985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新丰县公安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8月7日